《新唐书》,记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二百二十五卷。分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记载唐代二百九十年历史。《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此为《新唐书》白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