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制度优选好句92句

1、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第五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对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4、第二十四条取得产品注册证的进口保健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5、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

6、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管理.

7、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8、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9、餐饮服务许可证:是所有餐饮行业(包括只做外卖的餐饮店)都必须办理,同时还包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其他行业,比如提供餐饮服务的酒店。

10、第四十五条

11、第九条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12、第十七条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13、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4、保健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的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包括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藏、销售与服务、质量管理、投诉与安全性事件报告、自查等内容.

15、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预包装、散装食品、保健品、婴幼儿乳粉等从事食品销售流通的企业需要办理。

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适时调整、公布保健食品的评价指导原则和功能范围.

17、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1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19、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20、第三章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21、申请人应当对其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声称的功能负责.

22、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23、第十一条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保健食品应当依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产品注册证.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保健食品应当使用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25、保健食品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包括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投诉与安全性事件报告、自查等内容.

26、第二十三条

27、食品和保健食品共用一张生产许可证,只是在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规定详细的目录,不管是食品还是保健食品,都在明细表中体现,如果后期增加品种,需要办理增项手续即可。

28、(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的.

29、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0、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31、开办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开办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要求的,发给《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凭《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32、拟新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产品注册证,经检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方可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

33、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4、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35、第十九条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6、本条例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经依法批准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应当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产品及说明书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37、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抽样送检,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38、第四条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39、委托方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受委托方应当保证生产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0、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实是被整合过后的证件,细分的话又分为散装食品、预包装与餐饮服务。

41、第二十二条

4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及质量可控性等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对产品说明书、企业标准进行审定.对符合要求的,决定准予注册,发给产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决定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43、你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2个不同的证件,所针对的许可项目也是不同的。

44、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5、第二十五条

4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47、以下行为,可以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48、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控产品质量,建立有效的消费争议解决制度,全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电商平台要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履行经营主体审查责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警示制度,严控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全面落实电商平台产品可追溯。

49、第八条保健食品评价指导原则和功能范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5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51、第二十七条

52、(三)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未生产销售的;

53、第二十六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54、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55、(二)其功能不在公布的功能范围内的;

56、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57、第二十八条

58、第一章总则

59、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6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61、保健食品进货记录和凭证保存期最低要保存6个月以上。否则当违规处里,

62、第二章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管理

63、不一样。

64、第十五条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再注册.

65、(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66、第十三条

67、出口商出口保健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凭证后方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口手续.

68、营养素补充剂应当依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性审查,实行备案管理.

69、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凭证,对出口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发放通关证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70、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技术审评和技术评价机构负责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保健食品的技术审评和技术评价工作.

71、申请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产品的研发报告、配方、生产工艺、企业标准、标签、说明书、安全性及功能性评价材料等资料、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抽样送检,提出意见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2、第二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保健食品经营者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征得保健食品生产者的同意。

73、第六条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7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拟增加保健食品品种的,应当经《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检查合格后,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予以标明.

75、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经依法批准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应当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产品及说明书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管理。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管理  第八条保健食品评价指导原则和功能范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适时调整、公布保健食品的评价指导原则和功能范围。  第九条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条保健食品应当依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产品注册证。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保健食品应当使用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营养素补充剂应当依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性审查,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声称的功能负责。  第十二条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册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研制工作。第十三条申请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产品的研发报告、配方、生产工艺、企业标准、标签、说明书、安全性及功能性评价材料等资料、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抽样送检,提出意见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抽样送检,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及质量可控性等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对产品说明书、企业标准进行审定。对符合要求的,决定准予注册,发给产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决定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符合要求的进口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情况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再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册: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其功能不在公布的功能范围内的;  (三)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未生产销售的;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技术审评和技术评价机构负责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保健食品的技术审评和技术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对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十九条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拟新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产品注册证,经检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方可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拟增加保健食品品种的,应当经《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检查合格后,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予以标明。  第二十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同剂型生产条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  委托方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受委托方应当保证生产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包括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投诉与安全性事件报告、自查等内容。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并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二条开办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开办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要求的,发给《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凭《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的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包括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藏、销售与服务、质量管理、投诉与安全性事件报告、自查等内容。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取得产品注册证的进口保健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出口商出口保健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凭证后方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口手续。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凭证,对出口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发放通关证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二十五条保健食品及其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规范和方法等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审定的进口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第二十六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二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76、前者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新设置的食品流通领域的许可证件,是由工商部门负责发放,主要是针对流通环节的预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等等。后者是药监部门负责发放的,是针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但却是特殊的食品,这些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国家同样实行许可制度,由药监部门来监管,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你的店只销售普通的酒、饮料、茶叶、糕点等普通食品,那么只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就可以。如果同时还经营保健食品,那么还必须到药监部门去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

7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9、第二十一条

8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并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1、保健食品及其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规范和方法等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审定的进口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

82、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3、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84、第二十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同剂型生产条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册:

86、保健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有的地区是有许可证的,有的地区没有但是有其他管理办法。如果没有批准此经营项目,是违规经营。?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证内容,是单独的。需要办理《保健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增加相关经营范围。扩展资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7、第十四条

88、第十二条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册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研制工作.

89、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90、《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经营保健食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91、对符合要求的进口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情况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92、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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