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新政之阻挠及破坏(下)

书名:王安石传 作者:梁启超史记 欧美电影 明清禁毁小说
  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崩,哲宗立,宣仁太后临朝。五月,以司马光为门下侍郎,遂尽废新法,且窜逐神宗朝旧臣,今记其略如下:
  元丰八年七月,罢保甲法。
  十一月,罢方田法。
  十二月,罢市易法。
  同月,罢保马法。
  元兴元年闰二月,蔡确出知陈州,章X出知汝州。
  同月,罢青苗法。
  三月,罢免役法。
  四月,罢熙河经制财用司。
  六月,窜邓绾李定于滁州,窜吕惠卿于建州。
  二年正月,禁用王氏经义字说。
  四年四月,罢明法科。
  五月,窜蔡确于新州。
  以上不过举其荦荦大者,其他不复枚述。一言蔽之,则当时于熙丰所行之事,无一不罢;于熙丰所用之人,无一不黜而已。范纯仁尝语司马光曰:去其泰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愿公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役议或难回,则可先行诸一路,以观其究竟。光不从,持之益坚,纯仁曰:是使人不得言尔!若欲媚公以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哉?(见《宋史-纯仁本传》)昔光尝奏对神宗,谓安石贤而愎。夫光之贤,吾未知视安石何如,若其愎则何相肖而又加诸厉也!而新法遂从兹已矣。
  新法之当废与否,吾于前数章既详论之,不再赘。而据俗史所纪,则谓元兴初政,天清地明,全国欢欣,四夷动色者也。吾不暇与之辨,请引先儒之说一二,助我张目焉。陈氏(汝锜)
  司马光论云:
  靖康之祸,论者谓始于介甫,吾以为始于君实。非君实能祸靖康,而激靖康之祸者君实也。夫新法非漫然而姑尝试之者,每一法立,其君其相,往复商订,如家人朋友,相辨析积岁弥月,乃始布为令甲。而神宗又非生长深宫,懵于闾里休戚之故者,推利而计害,原始而究终,法未布于方内,而情伪已胸中如列眉。故虽以太后之尊,岐王之戚,上自执政,下逮监门,竞苦口焉,而不为中止。虽其间奉行过当,容有利与害邻而实与名戾者,要在因其旧以图其新,救其疵以成其美,使下不厉民,而上不失先帝遗意。斯宵小无所乘其间,而报复之祸无从起矣。安在悻悻自用,尽反前辙?前以太后诸人争之而不能得之于神宗者,今以范苏诸人争之而亦不能得之于君实。一有逢己之蔡京,则喜为奉法,盖先帝肉未冷,而诸法破坏尽矣。是欲以臣而胜君,而谋之数十年者,可废之一朝也。是谓己之识虑为能贤于先帝,而昔以为良法,今以为秕政也。不大横乎!孔子何以称孟庄子之不改父臣与父政乎?今其言曰:先帝之法,其善者百世不可变,若王安石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夫以神宗之为君,岂政由宁氏,听穿鼻于其臣者,而云安石所建立乎?安石免相居金陵者八年,新法之行如故也。安石建之,能使神宗终身守之,而不与手实鬻祠俱报罢乎?且元兴之戋刂除更张无孓遗,而所云百世不可变者安在乎?吾恐先帝有灵,目不能一日瞑地下也。又云: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以子改父。夫一切因革所为,告之宗庙颁而播之天下臣民者,吾君之子,不曰吾君之母也。君母而可废阁先帝行事,是吕后之所以灭刘,而武后之所以篡唐为周也。人臣而可挟母后之权弁髦其主,是徐纥郑俨李神轨之共相表裹而势倾中外也。尚可训乎?况元兴之初,嗣君已十余龄矣,非遗腹襁褓而君者,朝廷进止,但取决于宣仁,而嗣君无与焉。虽嗣君有问,而大臣无对,此何礼也?苏子容危其事,每谓诸老无太纷纭,君长谁任其咎?而哲宗亦谓惟苏颂知君臣之礼。盖哲宗之藏怒蓄愤,已不在绍圣亲政之日,而小人之逢君报怨,亦不待章京用事之时矣。何者?人臣而务胜其君以为忠,岂人子而不务继述其父以为孝?上见其意,下将表异。一表之于章X,而羁管窜逐无虚日。再表之于蔡京,而为妖为孽,外假绍述之名而以济其私,而宋事不可为矣。君实不当少分其咎哉!孔子曰:言必虑其所终,行必稽其所敝。不虑终,不稽敝,乃举而委之于天,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天可幸乎?天而以死先君祚宋乎?则太甲之颠覆典刑,为天实祚商;而汉惠帝之与曹参辈,守画一而清静焉,为天不祚汉矣
  王氏(夫之)宋论云:
  哲宗在位十有五年,政出自太后者,凡八年,哲宗亲政以还,凡六年。绍圣改元以后,其进小人,复苛政,为天下病者,勿论矣。元兴之政,抑有难于覆理者焉。绍圣之所为,反元兴而实效之也,则元兴之所为,矫熙丰而抑未尝不效之,且启绍圣而使可效者也。呜呼,宋之不乱以危亡者几何哉!天子进士以图吾国,君子出身以图吾君,岂借朝廷为定流品分清浊之场哉?必将有其事矣。事者,国事也,其本君德也,其大用治教政刑也,其急图边疆也。其施于民者,视其所勤而休养之,视其所废而修明之,拯其天灾,惩其吏虐,以实措之安也。其登进夫士者,养其恬静之心,用其方新之气,拔之衡茅,而相劝以君子之实也。岂徒绍圣哉?元兴诸公之能此者几何邪?所能卓然出其独至之忱,超出于纷纭争论之外,而以入告者,刘器之谏觅乳媪,而以伊川请就崇政延和讲读,勿以暑废而已,范淳夫劝帝以好学而已。自是而外,皆与王安石已死之灰争是非寥寥焉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其进用者,洵非不肖者矣。乃一惟熙丰所贬斥之人,皇皇然力为起用,若将不及,岂新进之士,遂无一人可推毂以大任之,树百年之屏翰者,而徒为岭海迁客,伸久郁之气,遂可无旷天工乎?其恤民也,安石之新法,在所必革矣。频年岂无水旱,而拯救不行;四海岂无冤民,而清问不及;督行新法之外,岂无渔民之墨吏,而按劾不施;触忤安石之余,岂无行惠之循良,而拔尤不速。西陲之覆败孔棘,不闻择一将以捍其侵陵;契丹之岁币屡增,不闻建一谋以杜其欺侮。夫如是则宋安得有天下哉?一元兴诸公扬眉舒愤之区宇而已矣。马吕两公,非无忧国之诚也,而刚大之气,一泄而无余。一时蠖屈求伸之放臣,拂拭于蛮烟瘴雨之中,暗暗自得,出不知有志未定之冲人,内不知有不可恃之女主,朝不知有不修明之法守,野不知有难仰诉之疾苦,外不知有睥睨不逞之疆敌,一举而委之梦想不至之域,群起以奉二公为宗主,而日进改图之说。二公且目眩耳荧,以为惟罢此政,黜此党,召还此人,复行此法,则社稷生民,巩固无疆之术,不越乎此。呜呼!是岂足以酬天子心膂之托,对皇天,质先祖,慰四海之孤茕,折西北之狡寇,而允称大臣之职者哉!吾诚养君德于正,则邪自不得而窥;吾诚修政事以实,则妄自无从而进;吾诚慎简干城之将,以固吾圉,则徼功生事之说自息;吾诚厘剔中饱之弊,以裕吾用,则掊克毒民之计自消;吾诚育士以醇静之风,拔贤于难进之侣,为国家储才于百年,则奸佞之觊觎自戢,而善类之濯磨自宏。曾不出此,而夜以继日,如追亡子。进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退也;退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进也;兴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革也;革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兴也。然则使元兴诸公,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游而聊以卒岁乎?未见其有所谓理也,气而已矣。气一动而不可止,于是吕范不协于黄扉,雒蜀朔党不协于群署,一人茕立于上,百尹类从于下,尚恶得谓元兴之犹有君,宋之犹有国也?而绍圣诸奸,驾驷马,骋康庄以进,莫之能御矣。反其所为者,固师其所为也。是故通哲宗在位十四年中,无一日而不为乱媒,无一日而不为危亡地,不徒绍圣无然矣。当其时,耶律之臣主,亦昏氵㸒而不自保;元昊之子孙,亦偷安而不足逞,藉其不然,靖康之祸,不能待之他日也。而契丹衰,夏人弱,正汉宣北折匈奴之时会,乃恣通国之精神,敝之于一役一此之短长,而弗能自振。呜呼!岂徒宋之存亡哉?无穷之祸,自此贻之矣!立乎今日,以覆考哲宗之代之所为,其言洋溢于名册,以实求之,无一是当人心者。苟明于得失之理,安能与登屋遮道之愚民,同称庆快邪?
  案船山此文有‘为岭海迁客伸久郁之气’及‘拂拭于峦烟瘴雨之中’二语,此失考也。荆公当国时,未尝窜逐一人,据前表所列,已较然甚明。即荆公罢政后,八年间,亦未闻有谪廷臣于岭海之事。故元兴时窜蔡确于新州,而范淳夫言此路荆棘近七十年,此可证也。
  章氏(衮)王临川文集序云:
  元丰之末,公既罢相,神宗相继殂落,群议既息,事体亦安。元兴若能守而不变,循习日久,膏泽自润,孰谓非继述之善也?乃毅然追怼,必欲尽罢熙丰之法,公以瞑眩之药攻治之于先,司马公又以瞑眩之药溃乱之于后,遂使国论屡摇,民心再扰。夷想当时言新法不可罢者,当不止于范纯仁李清臣数子,特史氏排公不已,不欲备存其说尔。不然,哲宗非汉献晋惠比也,何杨畏一言,而章X即相,章X一来,而党人尽逐新法复行哉?悲夫!始也群臣共为一党为抗君,终也君子小人各自为党以求胜,纠纷决裂,费时失事,至于易世,而犹不知止,从古以来,如是而不祸且败者,有是理哉?公昔言于仁宗,谓晋武帝因循苟且,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弃礼义捐法度,后果海内大扰,中国沦于夷狄者二百余年。又谓可以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过此则恐有无及之悔。由此观之,则靖康之祸,公已逆知其然,所以苦心戮力,不畏艰难,不避谤议,而每事必为者,固公旦天未阴雨绸缪牖户之心也。而古今议者,乃以靖康之祸归于公,毋亦秦人枭参夷之习未亡乎?
  陈氏章氏,固平昔崇拜荆公者也,其言或不免与余同病,阿其所好。若王氏之诋荆公,盖无以异于俗儒,而其论元兴之政也若此,彼尧舜宣仁而皋夔马吕者,其可一省矣。且元兴诸人之可议者,犹不止此。宋人王氏明清玉照新志云:(原书未见,据蔡氏荆公年谱引。)
  元兴党人,天下后世莫不推尊之。绍圣所定,止三十二人,至蔡元长当国,凡背己者皆着焉,殆至二百九人,然而祸根实基于元兴嫉恶太甚焉。吕汲公梁况之刘器之,定王介甫亲党吕吉甫章子厚而下三十人,蔡持正亲党安厚卿曾子宣而下十人。榜之朝堂,范淳父上疏以为歼厥渠魁胁从罔治,范忠宣太息语同列曰:吾辈将不免矣!后来时事既变,章子厚建元兴党,果如忠宣之言,大抵皆出于士大夫报复,而卒使国家受其咎悲夫!
  章蔡之兴党狱,至今稍有识者,皆深恶而痛绝之。夫章蔡之宜恶绝无论也,庸讵知肇造此孽者,不在章蔡,而在天下后世所推尊之元兴诸贤,苟非有玉照新志偶为记述则四十人榜于朝堂之事,迄今无复知之者矣。夫党籍榜与党籍碑则何以异,况泐碑颁诸天下,乃崇宁间事,其在绍圣时,亦不过榜之而已。(《宋史李清臣传》云:X既逐,诸臣并籍吕公着文彦博以下三十人,将悉窜岭表,清臣曰:更先帝法度不为无过,然皆累朝元老,若从X言必骇物听,帝曰:是岂无中道耶?合揭榜朝堂置余人不问。)由此观之,则作俑者实吕梁刘诸人,而章蔡乃尤而效之,其罪反得从末减也。而党籍碑为万世唾骂之资,党籍榜则无人齿及,岂有幸有不幸耶?亦史家赋之以幸不幸而已。
  蔡确之既贬也,台谏犹论之不已,谏议大夫范祖禹亦言确之罪恶,天下不容。执政将诛确,范纯仁王存独以为不可,力争之。文彦博欲贬确岭峤,纯仁闻之,谓吕大防曰:此路自乾兴以来,荆棘近七十年,吾辈闻之,恐不自免。大防遂不敢言。越六日,竟窜确于新州今广东肇庆府新兴县即岭峤也。)。纯仁又言于太后曰:圣朝宜务宽厚,
  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语,诛窜大臣。今举动宜为将来法,此事甚不可开端也。不听,确遂死于窜所。呜呼!此以视荆公执政时所以待异己者何如?而荆公蒙峻刻之名,元兴诸贤,论者或犹咎其除恶不尽,天下尚有是非乎哉!
  陈氏汝锜又曰:“杨中立当靖康之初,谓今日之事,虽成于蔡京,实酿于安石。此语既倡,口实翩翩,以熙宁为祸败靖康之始基,以安石为鼓舞蔡京之前茅,其诬甚矣。今史牒具在,凡京所逢迎,如虚无是溺,土木是崇,脂膏盘剥于下,而宫闱盘乐于上,蠹国害民者非一政,然何者为熙宁之政?凡京所交结,如内侍则童贯李彦梁师成,佞幸则冲勔父子,执政则王黼白时中李邦彦辈,挑衅召乱非一人,然何者为熙宁之人?虽京弟卞馆甥介甫,而京不以卞故,受知介甫,用事于熙宁元丰之间也,何与介甫事,而以为致有今日之祸者王安石乎?推尊配享,特借此欺君盗宠之地,而庶几弥缝其不肖之心耳。如篡汉为魏者,未尝不藉口于舜禹之事;造作苻命弄孺子婴于股掌者,未尝不以周公之居摄为解,岂可谓三让登坛,厉阶于让德稽首,而负于南面,乃教后世以称假皇帝成即真之谋哉?”其言可谓隽快。窃尝论之,绍圣间章X用事,尚颇有意于绍述荆公,犹未至于祸宋也。祸宋者实惟蔡京,而蔡京之得跻显要,汲引之者谁乎?非荆公而温公也。温公欲废募役法,复行差役,群僚颇以为难,京五日而了之,温公赏其才,遂加委任。若援举主连坐之律,则温公得毋亦有不得辞其咎者耶?夫温公亦贤者也,吾固不敢学史家深文周内之技,以京之祸宋,府罪于温公;独奈何山膏善骂者流,乃反以府罪于与京风马牛不相及之荆公也哉!
  【译文】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神宗驾崩,哲宗立,宣仁太后临朝执政。五月,任命司马光为门下侍郎,于是将新法全部废除,而且放逐神宗朝的旧臣,这里记录这事情的大概如下:
  元丰八年七月,废保甲法。
  十一月,废方田法。
  十二月,废市易法。
  同月,废保马法。
  元祐元年闰二月,蔡确出知陈州,章 惇出知汝州。
  同月,废青苗法。
  三月,废免役法。
  四月,废熙河经制财用司。
  六月,放逐邓绾、李定到滁州,放逐吕惠卿到建州。
  二年正月,禁用王氏经义字说。
  四年四月,废明法科。
  五月,放逐蔡确到新州。
  以上不过举出那些大的事情,其他不复一一举出。一言以蔽之,当时对于熙宁、元丰年间所施行的事,没有一项不废除的;对熙宁、元丰年间所用的人,没有一个不罢免的。范纯仁曾对司马光说:“去除那些过分的法令就可以了,废除差役法这件事,尤其应当慢慢研究一下再说,不然的话,可能伤害百姓。希望您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不一定非要自己拿主意;自己拿主意,就有可能被逢迎者乘机迎合。差役法也许不好改回来,可以在一路先施行一下,来看一下效果。”司马光不听,坚持得更坚决。范纯仁说:“你这是不让人说话啊。如果想取媚于你而得到容悦,比原来去迎合王安石以达到富贵又怎幺样呢?”(见《宋史》范纯仁传)过去司马光曾对神宗说,王安石贤能却刚愎。司马光的贤能,我不知他比王安石怎幺样,如果说刚愎,不是更加相像并严重吗?从此新法就全完了。
  新法应当不应当废除,我在前面几章 已经详细论述过了,不再多说。而根据俗史记载,则说元祐初年,整个形势是天清地明,全国欢欣,周边国家都震动,我没有空来分辨这些。让我引用先儒的一两个说法,来帮助我说明一下。陈汝锜在《司马光论》中说:
  靖康之祸,评论的人都认为祸端在王安石,我认为祸端是从司马光开始的。 并不是司马光祸乱了靖康,而是司马光引起了靖康的祸乱。新法不是随便的尝试,每一个新法确立,皇帝和丞相,反复商议,如家人朋友一般,成年成月地辨析,才开始颁布成为法令。而神宗又不是生长于深宫之中,不知道民间忧乐的人,根据利而计算害,从开始推究到结束,法还没有在国内颁布,能否施行在心中已经很明白了。因此虽然凭太后的尊位,岐王的威德,上面从执政官,下到守门人,都苦口相劝,也不能使神宗停止。虽说施行的过程中奉行过了头,有利也有害,实际和声名不一致,但关键是新法是在旧的基础上来图新,改变弊端而成就美好,使在下不伤害百姓,对上不违背先帝的意愿,坏人没有可乘之机,这样报复的祸患就不会来临。为什幺这样自以为是,将前面的都违反呢?原来太后等人争取却不能从神宗那里得到的,现在范纯仁、苏东坡等人争取也不能从司马光那里得到。一遇到逢迎自己的蔡京,就高兴地认为他守法,先帝尸骨未寒,而这些法已经破坏完了。这是以臣胜君,谋划了数十年的事,一天之中就废除了。就是说自己的见识和思虑贤于神宗,而过去的良法,现在都已经成了不良的措施,也太蛮横了吧!孔子是怎样称赞孟庄子不改变父亲的大臣和父亲的政策的呢?现在司马光说:先帝的法,好的百世也不能变,而像王安石建立对天下有害的,改变它就要如同救火和搭救落水的人一般。神宗作为皇帝,岂能所有的政策都由王安石来做主,听任臣子牵着鼻子走,而说是王安石所建立的?王安石离开相位居于金陵八年,新法和原来一样施行。王安石所建的法,使神宗终身坚守,为什幺不和手实等法一样都报废呢?而且元祐时所铲除和改变的法律无一遗漏,他所说的百世不可变在哪里呢?我怕先帝有灵,一天也不得瞑目。又说:太皇太后是以母亲更改儿子的东西,不是儿子更改父亲的东西。一切对以往政策的继承和改变,告知宗庙并颁布于天下臣民的,都说是我君之子,不说我君之母。皇帝的母亲可以将先帝的政策搁置起来,因此吕后就可以灭刘,武后可以篡夺了唐的天下而为周。大臣可以借母后的权势而不把君王放在眼里,因此徐纥、郑俨、李神轨这些人相互勾结而势倾中外也,这些先例都可借鉴吗?况且元祐初年,皇帝已经十几岁了,并不是婴儿皇帝了,朝廷的所作所为,都取决于宣仁太后,而皇帝无法参与。即使皇上提问,大臣们也不回答,这是什幺礼仪呢?苏子容感到这事危险,每次都对这些老臣们说不要太找麻烦,皇上是任人怪罪的吗?而哲宗也说只有苏颂知道君臣之礼。大概哲宗藏在心中的愤怒,已经在绍圣亲政之前就已经有了,而小人们报怨,也不等章 惇、蔡京执政了。为什幺会这样?做臣子的力求胜过皇帝才算是忠,难道儿子不力求继承父亲就是孝吗?皇上表现出自己的用意,下面就会有异常表现:首先的表现是章 惇,拘禁和放逐,没有一天闲日子;再就是蔡京,为妖为孽,假借绍述的名义而满足私欲,宋代的事也就无法挽回了。这些罪过中司马光又应当有一部分吗?孔子说:“讲话一定要考虑讲话的影响,而行为就要考察它的效果。不顾影响,不顾效果,就等于把它交给上天。”就是说上天如果降福给宋,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上天可以被希冀吗?难道上天让神宗死是降福于宋吗?那幺太甲颠覆典刑,就是上天降福给商;汉惠帝和曹参这些人,坚守天下划一而清静,就是上天不降福于汉了。
  王夫之《宋论》中说:
  哲宗在位十五年,政令出自太后的,共有八年。哲宗亲政之后,共六年。绍圣改元之后,提拔小人,恢复苛政,成为天下的祸患,不再说了。元祐的政策,也难以再理清了。绍圣时的所作所为,说是反对元祐而实际上是效仿他;那幺元祐年间的所作所为,是改正熙丰而未尝不效仿它,况且是引导绍圣使他们效仿。唉!宋能不变乱而危亡还能支撑多久啊!天子提拔士人是为了国家,君子出来做官是为了君王,怎幺能够将朝廷作为定流品分清浊的场所呢?这样必然会有事发生。事是国事,它的根本是君王的品德,它最大的用途是治理国家,教化百姓,确定政策和刑狱;它的急迫是边疆的稳定,它施行于民,百姓劳作多时使他们得到休养,百姓闲时教化他们,有天灾拯救他们,有暴吏要惩治,用实际的措施使百姓得以安定;选择士人,要培养他们恬静的心,用他们上升之气,从底层把他们提拔上来,用君子的实际来劝导他们。不单单是绍圣时,就是元祐时的这些人,能有几人做得到呢?能卓然提出独到见解,超出纷纭争论之外并能告诉皇上的,刘器之上书谏寻觅乳媪,而因为伊川请就崇政延和讲读,不要因为署废而停止,范淳夫劝皇上好学。这些之外,都与已死的王安石争是非,提出的建议没有几个能用于实政措施的。所提拔使用的,实在是没有什幺才能的人,只要是熙宁、元丰间被贬的人,急急忙忙极力起用,难道新出现的这些士人,就没有一个人可以担当大任吗?百年培养出的栋梁之材,为他们伸展被放逐到边地的郁闷之气,这样就可以不辜负上天吗?他们要体恤民情,王安石的新法就必须要改变。许多年间怎幺会没有水旱?而不去拯救。四海之大怎幺会没有冤民?而慰问不到。督促施行新法之外,难道就没有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而没有去弹劾。除了触犯王安石的人之外,难道没有行为端好的官吏吗?而提拔不迅速。西部边境又发生了紧急事件,没有听说派一个将领去阻挡外族的侵犯和凌辱;每年给契丹的岁币多次增加,没有听到谁想出谋略而杜绝它的欺侮的。如果都这样宋怎幺还会有天下呢?只不过成了元祐这些人扬眉吐气、抒发愤懑的天下罢了。马、吕两人,也不是没有忧国的诚心,但除了粗硬之气外,再也没有什幺了。蜷曲在边远的地方,希望将来大展宏图的大臣们,在峦烟瘴雨中掸着尘土,舒缓自得的样子,在外的不知道还有个有志没有施展的帝王,在内不知道有个靠不住的女主人,朝廷上不知道有不昌明的法令,在野不知道有难以倾诉的疾苦,外面不知道有觊觎江山的强敌,一切都寄托在人家不来骚扰上,众人都来奉二公为宗主,每天提一些改变法令的议论。而且二公耳背眼花,以为只有废除这些法令,赶走这一党,召回原来被罢免的人,重新施行老的政策,才是国家百姓巩固稳定的办法,其他没有比这些更重要的。唉!这难道足以告慰皇上对国家的托付,不愧对皇天和先祖,安慰四海的孤独者,折服西北狡猾的入侵者,而做到了大臣的职守吗?我如果有君子正直的品德,奸邪小人自然不能偷窥;我如果能根据事实来制订政事,那幺欺骗就无法得逞;我如果能小心地挑选有能力的将领,来保卫家园,那些求功生事的说法自然停息;我若真能去除中饱私囊的弊端,同时使财物丰富,那幺聚敛害民的想法自然会消失;我若真能用醇静的风气来教育士人,在难以仕进的人中提拔人才,为国家储备百年的人才,则奸佞之人的觊觎自然会收敛,而善良的人自然会加强修养。而完全不是这样,而是夜以继日,如同找丢失的孩子。提拔一个人,就说这是熙宁、元丰时所罢职的;罢免一个人,就说这是熙宁、元丰间所升职的;施行一种法令,就说这是熙宁、元丰年间所革除的;革除一种法令,就说这是熙宁、元丰年间所施行的。然而如果让元祐间的这些人,处在仁宗、英宗的时代,他们将什幺也说不出,什幺也做不成,就这样悠然乐哉地直到老吗?没有见到他们有什幺理,仅是气而已。 气一动就不可停止,于是吕、范在官府之中生出不协调,雒、蜀、朔党在官署中生出不协调,还怎幺说元祐时还有君王、宋还有国家呢?绍圣时的那些奸人,驾大车,沿康庄大道登上高位,没有人能驾驭他们。反对他们的人,也向他们学习。因此哲宗在位的十四年中,没有一天无祸乱,没有一天无危亡之地,不只是绍圣不是这样。在这时,契丹的君臣们,也昏氵㸒不能自保;西夏元昊的子孙们,也偷安在那里不足成为祸患。如果不是这样,靖康那样的祸端,就不用等到来日了。而契丹衰败,夏人弱小,正是汉宣帝北击匈奴的时机,而却集中了全国的精神,来争论一彼一此的短长,而不能自振。唉!难道只是宋的存亡吗?无穷的祸患,就从此开始了。站在现代的立场上,回头再看哲宗时代的所作所为,他们的言辞洋溢在史书中,而求他们的实际作为,没有一个是有心之人。如果能够明白得失的道理,怎幺能与愚昧的百姓,一起来庆祝呢?
  (按)王船山此文中有“为岭海迁客伸久郁之气”及“拂拭于峦烟瘴雨之中”二句,已经不能考证了。王安石当国时,没有放逐过一人,据前面表中所列,已经非常明白。即使是王安石辞相之后,八年间,也没有听说过有贬大臣到偏远之地的事,因此元祐时放逐蔡确到新州,而范淳夫说这条路荆棘已经长了近七十年,这话可以证实。
  章 衮在《王临川文集序》中说:
  元丰末年,王安石被罢免了丞相之职,神宗相继死去,对王安石的议论既已平息,事情也就安定下来,元祐年间如果能守住改革的法令不变,沿袭的时间长了,效果自然会显现出来,谁说没有继承的好处呢?要是非要追究旧怨,必会将熙宁、元丰间所施行的法令全部废除。王安石以猛药先进行了救治,司马光又用猛药将改革的内容全改了回来,于是使国家政策多次改变,民心多次扰乱。回想当时提出新法不可废除的,不只是范纯仁、李清臣等人,只是写史的人不遗余力地排挤王安石,不想把当时的说法都保存下来罢了。并不是这样,哲宗不是汉献帝、晋惠帝可比的,为什幺杨畏一说,章 惇就当了丞相呢?章 惇一上台,他的同党就将新法全都废除了,悲哀啊!开始的时候是群臣为了对付皇帝而结为一党,最后这些君子和小人都各自结为对立的派别而求取胜出,造成相互决裂,耗费时日,耽误政事。等到立了新君,还不能停止。自古以来,如此而不产生祸患,有这样的道理吗?王安石当初对神宗说过,晋武帝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不为子孙的长远而打算,当时在位,也只是苟且偷安,放弃礼仪,不要法度,后来果然天下大乱,中原一带沦于外族之手二百多年。又说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没有比当前更合适的了,过了这个时候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由此看来,靖康年间的祸乱,王安石是早已经预料到了。因而他苦心经营,不怕艰难,不逃避别人对他的诽谤和议论,每件事都亲自去做,这是像周公旦那样,天还没有下雨,就把房屋加固遮盖好的做法。而古今议论此事的人,竟然将靖康之祸的原因都归于王安石,这不是相当于秦人斩首、车裂、灭族刑罚的习俗没有停止吗?
  陈氏、章 氏本来是平常崇拜王安石的人,他们的话不免和我有同病,阿其所好。如王氏诋毁王安石,大概与俗儒没有什幺区别,他论元祐之政也是如此。那些把宣宗、仁宗当做尧、舜而把马、吕当做皋陶、菱(古代贤臣)的,都可以省去了。况且元祐这些人中可议的,还不止这些。宋人王氏《明清玉照新志》中说:(原书没有见到,据蔡氏《荆公年谱》中的引文)
  元祐党人,天下后世没有不推尊他们的。绍圣时所定的,只有三十二人。到蔡元长当政时,凡是背叛自己的都被写进去,已经到二百零九人。而祸根其实基于元祐时嫉恶太过分了。吕汲公、梁况之、刘器之定王介甫亲党吕吉甫、章 子厚而下三十人,蔡持正亲党安厚卿、曾子宣而下十人,张榜贴在朝堂。范淳父上疏说应该整治首领,胁从不治。范忠宣叹息着对同列说:“我们也将不免有今天了。”后来时事既变,章 子厚建元祐党,果如忠宣所说,大抵皆出于士大夫报复,而卒使国家受到祸乱,悲哀啊!
  章 、蔡兴党狱,至今稍有见识的人,都深恶痛绝。他们所作的恶不用再说了,怎幺知道这造孽的肇始者,不在章 、蔡,而在天下后世的推尊他们为贤人的那些人。如果不是《玉照新志》偶然为他们记述,那幺朝堂上张榜的四十人的事,至今也不会有人知道。党籍榜和党籍碑又有什幺区别呢?况且刻碑颁布到天下,是崇宁间(公元1102年~1106年)的事。在绍圣(公元1094年~1097年)时,也不过张一下榜而已。(《宋史-李清臣传》说:章 惇既已经放逐了诸臣并记下吕公着、文彦博以下三十人的名字,将要都放逐到外地。有志行清白的人说:改变先帝的法度不能说没有错,然而都是几朝的元老,如果听章 惇的话,必然会使众人惊骇。皇帝说,这难道没有折中的办法吗?于是把朝堂上的榜文揭下来,其他的人不再过问)由此来看,始作俑者实际上是吕、梁、刘这些人,而章 、蔡只不过是跟着学的,他们反而可以从轻论罪。而党籍碑是万世唾骂的材料,党籍榜则没有人提及,哪里有幸与不幸呢?也不过是史家赋予幸与不幸罢了。
  蔡确被贬,言官们仍评论不休。谏议大夫范祖禹,也说蔡确的罪恶,天下不容,执政者应该杀蔡确,范纯仁、王存两人认为不可,极力争取。文彦博要贬蔡确到岭峤,范纯仁听说后,对吕大防说:“这条路自乾兴以下,荆棘已经长了近七十年,我们这些人开辟它,恐怕将来自己也免不了。”吕大防于是就不敢再说。过了六天,竟然把蔡确放逐到新州(今广东肇庆府新兴县也就是岭峤)。范纯仁又对太后说:“圣朝应力求宽厚,不能因语言文字这些事,因为暧昧不明的话语就诛杀和放逐大臣。现在的举动将被来人效法,这样的事不能开头啊。”太后不听。蔡确于是死在放逐之地。唉!用这事来对比王安石执政时是怎样对待异已者的如何呢?而王安石蒙受苛刻严厉的名声,元祐的这些贤人们,评论者仍追究他们除恶不尽,天下还有是非吗?
  陈汝锜又说:“杨立中在靖康初,说今日之事,虽成于蔡京,实际上是从王安石开始酝酿的。这话一说出,证据就纷纷出来了,把熙宁作为祸败靖康的开始,把王安石作为煽动蔡京的前辈,这诬陷太过分了。现在史籍都在,凡是蔡京所逢迎的,溺于虚无,大兴土木,对下盘剥百姓,对上游乐无度,害国害民的不是一件事,而这中间哪一项是熙宁时的政策;凡蔡京所交结的人,如内侍中的童贯、李彦、梁师成,佞幸小人则如冲勔父子,执政者如王黼、白时中、李邦彦等,惹是生非的不是一个人,哪一个是熙宁时的人呢?虽然蔡京的弟弟卞馆是王安石的外甥,而蔡京没有因为卞馆的缘故而受到王安石的知遇并在熙宁和元丰年间当权,这与王安石有什幺关系,而使人认为有今日的祸患是因为王安石呢?推为尊者送到宗庙中受祭祀,只是借此欺骗皇上盗取宠幸,或许还可以掩盖他不肖之心。篡夺汉天下的人,未尝不借口于舜和禹的事;制作符命把子婴玩弄在股掌之中的,未尝不用周公摄政的故事来解释;怎幺可以说三让登坛,因为谦让的品德而产生祸端,而到南面成为皇帝后,就又教给了后世因为称假皇帝而成为真皇帝的谋略呢?”
  这话说的真是痛快。曾私下议论它,绍圣年间章 惇做事,还很是有意地继承了王安石,还不至于加祸于宋朝;成为宋的祸害的,只有蔡京。而蔡京成为显要,为他举荐导引的是谁呢?不是王安石,而是司马光。司马光想废募役法,重新施行差役法,同僚们都很为难,蔡京五天就把事做完了,司马光赏识他的才能,于是加以委任。如果按举荐连坐的法律,那幺司马光难道没有不得推卸的责任吗?司马光也是贤者,我不敢学史家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的伎俩,把蔡京使宋蒙受的祸乱归罪于司马光,可怎幺会想到那些善于骂人的怪兽,会把这归罪于和蔡京风马牛不相及的王安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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