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友斋丛说作者: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

四友斋丛说》三十八卷,何良俊撰。隆庆三年(1569)初刻,仅三十卷,后又续撰八卷,共为三十八卷。分经、 史、 杂记、 子、 释道、文、 诗、 书、 画、 求志、崇训、尊生、娱老、正俗、考文、词曲、续史等17类。万历七年(1575)重刻。何良俊字元朗,华亭人,仅做过南京翰林院孔目,后弃官归隐,归乡著述。《明史》言其“少驾学,二十年不下楼”。《松江府志》亦谓其“于学无所不窥”。他家有清森阁,藏书四万卷,几乎“涉猎殆遍”,故以博学称于时,自称与古人庄周、王维、白居易为友,因名所居曰“四友斋”。在明代学者中,其博学多闻,仅在杨慎、胡应麟、王世贞诸人之亚。自称和古人庄周、王维、 白居易为友, 因名斋曰“四友斋”。此书搜采甚广,记有很多明代史料,苏松等处地方掌故,以及各类专门性考证和批评。 其中“文”、“诗”、“词曲”三类,论及文、诗、 曲诸方面源流变迁等,如,“诰敕起于六朝,然其来甚远,肇自舜命九官与命羲仲和仲之词,后《君奭》、《君牙》、《蔡仲之命》,皆其遗制也。”(《四友斋丛说·文》如,“金、元人呼北戏为杂剧,南戏为戏文……夫诗变而为词,词变而为歌曲,则歌曲乃诗之流别”(《四友斋丛说·词曲》)。

《四友斋丛说》全部章节目录史记 欧美电影 明清禁毁小说
(1)自序
(2)卷一经一
(3)卷二经二
(4)卷三经三
(5)卷四经四
(6)卷五史一
(7)卷六史二
(8)卷七史三
(9)卷八史四
(10)卷九史五
(11)卷十史六
(12)卷十一史七
(13)卷十二史八
(14)卷十三史九
(15)卷十四史十
(16)卷十五史十一
(17)卷十六史十二
(18)卷十七史十三
(19)卷十八杂纪
(20)卷十九子一
(21)卷二十子二
(22)卷二十一释道一
(23)卷二十二释道二
(24)卷二十三文
(25)卷二十四诗一
(26)卷二十五诗二
(27)卷二十六诗三
(28)卷二十七书
(29)卷二十八画一
(30)卷二十九画二
(31)卷三十求志
(32)卷三十一崇训
(33)卷三十二尊生
(34)卷三十三娱老
(35)卷三十四正俗一
(36)卷三十五正俗二
(37)卷三十六考文
(38)卷三十七词曲
(39)卷三十八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