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湖南巡抚臣赵弘恩、观风整俗使臣李徽谨奏,为奏闻事。查曾静系奉旨发到臣李徽衙门听用之人。曾静请假归家置产,臣等于去夏奏请圣裁。七月二十日接到朱批:“赏他一年假,期满仍着来汝处使用,奏闻候旨,钦此。”今曾静于八月二十二日期满到长,仍留臣李徽衙门使用。理合奏闻候旨,
臣等谨奏。雍正十年九月初七日。
雍正朱笔批示:览。
【译文】
湖南巡抚赵弘恩,观风整俗使臣李徽谨奏。查曾静是奉旨分发到臣李徽衙门听候使用的人,前曾静请假回家购置家产,臣等于去年夏天奏情圣上裁夺。七月二十日接到皇上朱批:“赏给他一年假期,期满后仍到你处使用,奏闻候旨,钦此。”如今曾静已于八月二十二日期满回到长沙,仍然留在臣李徽衙门使用。理当奏闻候旨,
臣等谨奏。雍正十年九月初七日。
雍正朱笔批示: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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