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宣帝时,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起,二千石不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龚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岁,召见,形貌短小,不副所闻。上心轻之,[边批:年貌俱不可以定人。]问:“息盗何策?”遂对曰:“海濒辽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耶,将安之也?”上改容曰:“选用贤良,固将安之。”遂曰:“臣闻治乱民如治乱绳,不可急也,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盗贼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

[冯述评]

汉制,太守皆专制一郡,生杀在手,而龚遂犹云“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况后世十羊九牧,欲冀卓异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蕲于为朝廷安民而已;今则不然,无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为罪,事定反以为功。人心脊脊思乱,谁之过与?

译注:

译文

西汉宣帝刘询时,渤海(今河北沧州一带)及邻近各郡年成饥荒,盗贼蜂起,郡太守们不能够制止。宣帝要选拔一个能够治理的人,丞相和御史都推荐龚遂可以委用,宣帝就任命他为渤海郡太守。当时龚遂已经七十岁了,皇上召见时,见他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不像所听说的有本事的样子,心里颇看不起他,便问道:“你能用什幺法子平息盗寇呀?”龚遂回答道:“辽远海滨之地,没有沐浴皇上的教化,那里的百姓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而官吏们又不关心他们,因而那里的百姓就像是陛下的一群顽童偷拿陛下的兵器在小水池边舞枪弄棒一样打斗了起来。现在陛下是想让臣把他们镇压下去,还是去安抚他们呢?”宣帝一听他讲这番道理,便神色严肃起来,说:“我选用贤良的臣子任太守,自然是想要安抚百姓的。”龚遂说:“臣下听说,治理作乱的百姓就像整理一团乱绳一样,不能操之过急了。臣希望丞相、御史不要以现有的法令一味束缚我,允许臣到任后诸事均据实际情况由臣灵活处理。”宣帝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派驿车将龚遂送往渤海郡去。郡中官员听说新太守要来上任,便派军队迎接、护卫。龚遂把他们都打发回去了,并向渤海所属各县发布文告:“将郡中追捕盗贼的官吏全部撤免,凡是手中拿的是锄、镰等农具的人都是良民,官吏不得拿问,手中拿着兵器的才是盗贼”。龚遂单独乘驿车来到郡府。闹事的盗贼们知道龚遂的教化训令后,立即瓦解散伙,丢掉武器,拿起镰刀、锄头种田了。

评译

汉朝制度,太守独自掌管一郡政事,拥有生杀之权,而龚遂还说:“希望丞相、御史不要用条文法令来约束微臣。”不像后世民少官多,还希望能有卓越的政绩,可以做到吗?

古代优秀的官员,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只是为求得朝廷安定百姓而已,不求自己的功绩;而现在却不是这样,无事弄成有事,小事弄成大事,发生事情不认为有罪,事情平定后反而自认有功。人心思乱而蠢蠢欲动,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呢?

注释

①二千石:指郡守。

②龚遂:初为郎中令,宣帝初为渤海太守,有治绩,后征为水衡都尉。

③乘传:驿车。

④蕲:希求。

⑤脊脊:互相践踏、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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