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集。明李贽撰。五卷。贽有《焚书》已著录。此书本当为李贽晚年之作,但他因有“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等反封建反儒学的言论,被封建统治者“严拿治罪”,死于狱中。死后,其门人汪本钶辑其遗文,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刊行,约十万二千字。书中继续保持其反封建伪道学之锋芒,面对迫害,威武不屈,对儒家经典和假道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与耿克念》书中明确表示:“我可杀不可去,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一些书信、诗文则进一步表达他的文学理论和哲学观点,同时也对当时戏曲、小说进行了具有独创精神的评点。书中亦有《李卓吾先生遗言》等,均具有史料及文学价值。有万历四十六年刻本,1975年中华书局《焚书》、《续焚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