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阴符曰:治乱之要。其本在吏。吏有重罪十。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贪污。四、吏以威力胁民。五、吏与史合奸。六、吏与人无惜。七、吏作盗贼。使人为耳目。八、吏贱买贵卖于民。九、吏增易于民。十、吏震惧于民。夫治者有三罪,则国乱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亡而国不可守。又曰,为吏守职。为民守事。各居其道,则国治。国治,则都治。都治,则里治。里治,则家治。家治,则善恶分明。善恶分明,则国无事。国无事,则外不怀怨。内不徼争。汉书注。

周官自府吏胥徒,以至鄙师县正之属。皆所谓吏也,太公所言十重罪,已尽后世作吏之弊。天下治乱。实基于此。为吏者,当知已与命官,虽有尊卑,其为民生休戚所系则一,不可不自勉也。

王仲宣曰:大凡执法之吏。不窥先王之典。缙绅之儒。不通律令之要。彼刀笔之吏。岂生而察刻哉。起于几案之下。长于官曹之间。无温裕文雅以自润。虽欲无察刻,弗能得矣。竹帛之儒,岂生而迂缓也。起于讲堂之上。游于乡校之中。无严猛断割以自裁。虽欲不迂缓,弗能得矣。本集。

为吏者。熟悉律例。可以断狱决疑,此用其所长也,若用以舞文,或务为深入,则流毒便不可当,非法之有弊,乃心之无良也,可弗戒与。

范蔚宗曰:曾子云,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衿而勿喜。夫不喜于得情,则恕心用。恕心用,则可寄枉直矣。夫贤人君子断狱,其必主于此乎。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狱必察焉。原其平刑审断,庶于勿喜者乎。若乃推已以议物,舍杖以探情。法家之能庆延于世,盖由此也。汉书郭躬传论。

狱吏虽微,而其操生杀之权,与大吏等,且凡狱之成,皆以初上之狱辞为据,轻重出入之间,尤不可以不慎也。范史论郭氏之兴,而归本于察狱平刑,哀衿勿喜,其所以示劝者深矣。

刘公非曰:东西汉之时,贤士长者,未尝不仕郡县也。自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干,街卒,游徼,啬夫,尽儒生学士为之。才试于事,情见于物,则贤不肖较然。故遭事不惑。则知其智。犯难不避,则知其节。临财不私,则知其廉。应对不疑,则知其辩。如此,则察举易,而贤公卿大夫,自此出矣。文献通考。

曹有东西曹,功曹,贼曹,诸名。如今之各房科是也,掾者,属吏之称,书史,主录记,驭吏,驭车者,亭长,收捕盗贼,游徼,循禁奸盗,啬夫,主赋役,平争讼,街卒,如今之巡兵,门干,门下办事小史也,此皆近世所称为贱役,而古昔则儒生学士,往往为之,诚以人之树立,各视其志,不系乎职之贵贱耳。汉公卿多起小吏,而两京人才之盛,吏治之隆,后世莫能及,岂不可慕而可法哉。

苏东坡知徐州,上言。汉法,郡县秀民,推择为吏。考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古者不专以文词取人,故得士为多。黄霸起于卒史。薛宣奋于书佐。朱邑选于啬夫。邴吉出于狱史。其余名臣循吏,由此而进者,不可胜数。唐自中叶以后,方镇皆选列校以掌牙兵。是时四方豪杰,不能以科举自达者,皆争为之。往往积功以取旄钺。虽老奸巨盗,或出其中。而名卿贤将,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来瑱,李抱玉,段秀实之流,所得亦已多矣。今世胥史牙校。皆奴仆庸人者。无他,以不用故也。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书,治刑狱钱谷,其势不可废鞭挞。鞭挞一行,则豪杰不出于其间。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臣愿陛下采唐之旧。使监司郡守,共选士人,以补牙职。皆取人材心力,有足过人,而不能从事于科举者。禄之以今之庸钱,而课之镇税,场税,督捕盗贼之类。自公罪杖以下,听赎。依将校法,使长吏得荐其才者。第其功阅,书其岁月,使得出仕,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朝廷察其尤异者,擢用数人。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于此途。而奸猾之党,可得而笼取也。本集。

文武异才,各有所托而兴,自古流品,诚不足以限人也,今世吏胥,多由读书未就,执事公门,未尝非士类也,及以吏员入官,为守令,为监司,未尝限其所至,与唐宋流外官之制不同,有志者,正可乘时自奋矣,若夫鞭挞之施,视乎其人之自爱与否,人果有心向上,必能守法远罪,又何必废刑,而后士有可用乎。

东坡论积欠状云。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圣恩所贷矣。而官吏刻薄,与圣意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赇,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邻于寒饿,何赂之有。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县胥教令通指平人。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嗟乎。圣人在上,使民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云丰年不如凶年。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孔子曰,苛政猛如虎。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同上。

追呼之扰,摹写曲尽,读此而不动心,犹刮民脂髓,快其吞噬者,真与虎狼无异,天地间如何容得。

廖莹中曰:古者尚书令史,防禁甚密。宋法,令史白事。不得宿外。虽座命亦不许。李唐令史不得出入,夜锁之。韩愈为吏部侍郎,乃曰。人所以畏鬼,以其不见鬼。如可见,则人不畏矣。选人不得见令史,故令史势重。任其出入,则势自轻。不禁吏出入,自文公始。江行杂录。

宪司之有关防,皆为吏胥作弊而设,若使人人守法奉公,何妨洞开重门,愿诸曹皆以君子自待,勿使上人视之如鬼,且防之若盗也。

沈存中曰: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梦溪笔谈。

今书办原给饭食之费,即吏禄也,若辈动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岂能分外不取一钱,但须不骫于法,无碍于理者,方可,若专以索诈为事,赃罪既多,未有不身罹重法者,所得之钱,正如刀头之蜜,食之未必能饱,而适足以杀身,亟宜翻然悔悟也。

李之彦曰:谚有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理也。近世豪家巨室,威力使令,逼人致死。但捐财贿,饵血属,坦然无事。至如人或逋负,督迫取偿。必使投溺自经,然后已。由此观之。乃是杀人还钱,欠债偿命。东谷所见。

豪家恃势,鱼肉小民,未有不结交胥吏者,胥吏贪其贿赂,未有不甘心为之指使者,夫胥吏于所害之人,大抵乡里相识,非亲即友,何忍助恶为虐,苟能出其良心,主持公道,不为富豪所使,则富豪无所倚恃,或稍知敛戢,不致肆行无忌,丧厥身家,所全者,岂独在贫弱之人乎。

又曰:今日囹圄,供答不由于民情,可否一听于吏手。往往自撰情款一本,令囚人依本书之。更不可增损一字。真情无所赴愬。呼天神不闻号地祇不听。痛哉痛哉。夫狱讼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今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此岂国家之福耶。愿司听断者,在在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同上。

临审私串口供,既审删改招册,种种弊端,无非为钱所使,须知词讼内帮一边,必害一边,已之所得有几,人之受累无穷,故鉴虚衡平四字,不独官府之良规,亦吏人之要训也。

又曰:贪欲二字,坏尽世间人。得便宜处再往,得便宜事再做,终有悔吝之时。今日进得一步,明日又求进一步,恐是颠隮之兆。堆金积玉,来处要明。越分过求,余殃在后。卧病垂死,术数未休。几年劳役,一场春梦。纵饶得受用,能有几多时哉。同上。

世俗所称得便宜,不过为声色货利耳,不知此皆身外之物,营求何益,况衙门中所得之钱,更多罪过。几见害众成家,子孙享用者乎,惟一生行几件善事,与人方便,身心何等快乐,兼可贻福后嗣,愿身在公门者,毋忘来处分明之一语也。

李昌龄曰:人之处世,不可不积阴德。夫不积阴德者,未见其有后也。故于定国父,治狱多阴德,而知其子孙必兴。孙叔敖有埋蛇之阴德,而母知其必贵。信有之矣。然阴德亦甚易积。不独富贵有力者,虽寻常之人,皆可积也。盖所谓积阴德者,非谓广散金谷,斋设僧道,建造寺观,然后谓之积阴德。凡为此者,乃愚人作业福,非积阴德也。或曰,何谓业福。予对曰。盖彼所聚之财,取之多不义。取不义之财,而广布施,设斋供。故谓之作业福,非积阴德者也。所谓积德者,常操不害物之心。出入起居,种种行方便。如此便是积阴德也。今姑以其小者言之。如蛾之赴火,蚁之堕渊,而吾能救之。亦是积阴德。矧夫人有饥寒,吾能饱暖之。人有疾厄,吾能安乐之。救人之患难。解人之仇怨。济人之困贫。不没人之善。不成人之恶。不言人之过。凡此之类,皆积阴德也。常以方便存心,随力行之不已,则阴德亦厚矣。殆见福寿之增崇,门户之盛大,子孙之荣显,不求而至。予言不欺,力行之可也。乐善录

方便处处可行,公门中尤易行,罪孽处处可作,公门中尤易作,此篇虽为众人说法,于吏役尤切,所当书绅也。

马贵与曰:西汉公卿士大夫,或出于文学,或出于吏道。亦由上之人,并间此二途以取人,未尝偏有轻重。故下之人,亦随其所遇,以为进身之阶。而人品之贤不肖,初不系其身之或为儒,或为吏也。故公孙弘之儒雅。丙吉之贤厚。龚胜之节掺。尹翁归之介洁。亦不嫌于以吏发身。则所谓吏者,岂必皆浮薄刻核之流,而后始能为之乎。东京才智之士,亦多由郡吏而入仕。以胡广之贤,而不免为郡散吏。袁安世传易学,而不免为县功曹。应奉读书,五行并下,而为郡决曹史。王充之始进也,剌史辟为从事。徐穉之初筮也,太守请补功曹。当时并不以为屈也。文献通考。

又曰:成周之制,元士以上,命官也。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然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则未尝贵官而贱吏也。后世为胥吏者,作奸犯科,不自爱重。故为世所轻,而儒者尤耻与为伍。秦弃儒崇吏,西都因之。萧曹以刀笔吏佐命为元勋。故终西都之世,公卿多出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亦多借径于吏以发身。其时儒与吏,未甚分别。故以博士弟子之明经者,补太守卒史而不以为恧也。同上。

观此二条,可知自古吏胥,为储才之地,今虽不能如昔所云,而有志者,正不因吏胥而贬损也,尚其激昂奋发,妣美前贤,为吏胥吐气也。

王凝斋曰:自圣贤以至于凡庶其德远矣。自割股以至勃磎,其行远矣。自让国以至攫金,其事远矣。由初而言,善恶之间,不能以发。而其终之远,乃如是焉。独不免为习所移尔。习之移人,虽豪杰之士,有不能免者。而况于中材乎。此为人上所以有教也。掾曹名臣录序。

孔子以性相近,习相远为训。则天下之大,无人不在相近相远之中。而其易于相远,且多由善而习于不善者。莫如胥吏。盖以处为恶之地。入为恶之群。又有可以为恶之才。迫以不得不为恶之势。故一为吏胥,而终其身无为善之日,子孙受为恶之害,不可胜计矣。序掾曹而首论及此。其勉胥吏也至矣。

予承乏侍郎,摄印章而治财赋。阴观诸司掾吏,有知琴书,可教诲。因录我朝名士,出于掾曹,至显宦者数人,为一卷以示。皆有勃然兴起之色。乃知人性果不相远。一脱故习,至君子不难矣。同上。

天下之人,有知书者,即有不知书者。惟胥吏无不知书者也,即无不可教诲者也。世人于胥吏,贪鄙者,慕而效之。不然,则又鄙夷而厌贱之。未有思所以教之者。凝斋作传以示,使之勃然兴起,其望胥吏也厚矣。

昔元好问曰:自风俗之坏,上之人以徒隶遇佐史。甚者,先以机诈待之。廉耻之节废,苟且之心生。顽钝之习成。实坐于此。而佐史亦以徒隶自居。身辱而不辞。名败而不悔。甚矣,人之不自重也。吁,遇之以徒隶,待之以机诈,我固不可以不自省。若自暴自弃,而不自重,尔曹岂可以不戒乎。同上。

人虽至愚,见人以机诈苟且顽钝相待,未有不勃然怒者。惟胥吏则视为固然,恬不为耻。及其犯法罹刑,亦复不以为辱。固由待之者非,亦胥吏之自待先薄也。凝斋以此自省,并冀胥吏之自重,其警省乎史胥也,抑又切矣。按凝斋先生,名鸿儒。少工书法,未为人知。里人有为府史者,尝以其书置府中。知府段坚,见而奇之。遂收之门下,卒成名儒,是其一生之学问渊源。功名际会,皆由史胥中阅历得来。故言之亲切而有味也。观所录十三人,皆卓然自立,不为习俗所移者。豪杰之士,不可闻风兴起乎。至于从案牍中,别识人材,以广造就。则尤官长雅意。凝斋之心,亦即段公之志耳。

颜光衷曰:古云,公门中好修行,何也。夫公门常常比较,时时刑罚。其间贫而负累。冤而获罪。愚而被欺。弱而受制。呼天控地,无可告诉。惟公门人,下接民隐。上通官情。艰苦孤危之时,扶持一分,胜他人方便十分。宽假一次,胜他人方便十次。若能释贫解冤。教愚扶弱。无乘危索骗。无因贿酷打。无知情故枉。无舞文乱法。则一日间,可行十数善事。积之三年,有数万善事。人当困厄,谁不知感。神明三尺,宁无保佑。自然吉庆日至,子孙昌盛。如其不然,怨毒之财,得亦非福也。迪吉录。

亲切指点,见得衙门中人,随处可以为善也。积德固易,积恶亦易,视人存心如何耳。

王心斋倡道海陵郡。诸掾吏以事至海陵,相率诣之先生无他言。苐曰,心地好,前程保。言行汇纂。

六字可作掾吏箴。盖惟心地好,则不妨于作吏。不然,未有不造恶招祸者也。

陈眉公云:汉人取吏,曰廉平不苛。平则能在其中矣。曰廉能者。后世不熟经术之论也。长者言。

人须心中无欲,方能心平。心平,方能事平。故廉又为平之本。吏多不能廉,亦不肯廉,故动多不平之事。虽有能,适足济其恶耳。

又曰:当官若不行方便,做甚么。公门里面好修行,凶甚么。刀笔杀人人自杀,唆甚么。举头三尺有神明,欺甚么。他家富贵前生定,妒甚么。前世不修今受苦,怨甚么。岂可人无得运时,急甚么。人世难逢开口笑,恼甚么。补破遮寒暖即休,摆甚么。才过三寸成何物,馋甚么。死后一文将不去,吝甚么。前人田地后人收,占甚么。得便宜处失便宜,贪甚么。聪明反被聪明误,巧甚么。虚言折尽平生福,谎甚么。是非到底自分明,辨甚么。恶人自有恶人磨,憎甚么。冤冤相报几时休,仇甚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狠甚么。世事真如一局棋,算甚么。谁人保得常无事,诮甚么。穴在人心不在山,谋甚么。欺人是祸饶人福,卜甚么。言行汇纂。

劝世歌曰:心不光明点甚灯。念不公平看甚经。大秤小斗吃甚素。不孝父母斋甚僧。妙药难医冤业病。横财不富命穷人。利己害人促寿算。积善修行裕子孙。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暗中阴骘分明有。远在儿孙近在身。守口莫谈人过短。自短何曾说与人。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欺心折尽平生福。行短天教一世贫。解人颐

二则皆警世通言。余取其尤切于胥吏也,故节录之。官衙中人,果能每日常念此一遍。诸般过恶,自从此减矣。

惜字十八戒。卖旧书废纸与人。印封残册废卷同。

遗弃污秽中。脚下践踏。糊窗壁。覆瓿裱画。拭几砚。擦垢秽。燃灯夜照。点火吃烟。刀剪裁破。因怒扯碎。以书籍作枕。与妇女夹针线。嚼烂吐地。塞墙壁孔内。烧灰仍弃于地。言行汇纂。

广惜字真诠。下笔有关人性命者,此字当惜。

下笔有关人名节者,此字当惜。

下笔有关人功名者,此字当惜。

下笔属人闺阃阴事,及离婚字者,此字当惜。

下笔离间骨肉者,此字当惜。

下笔谋人自肥,倾人自活者,此字当惜。

下笔凌高年,欺幼弱者,此字当惜。

下笔挟私怀隙,故卖直道,毁人成谋者。此字当惜。

下笔唆人构怨,代人架词者,此字当惜。

下笔恣意颠倒是非,使人含冤者,此字当惜。

下笔喜作氵㸒词艳曲,兼以诗札讥诮他人者,此字当惜。

下笔剌人忌讳,令终身饮恨者,此字当惜。同上

以上二则,相传为文昌帝君语。事虽无考。而文字发天地之秘,起万化之原,为圣人所作,敬之则蒙福,亵之则获祸,此千古不易之理也。身在官衙,以纸笔给事。几案丛杂,最易犯不敬之罪。至广惜字各条,则今之胥吏,所习以为利,而惟恐其不能者也。下笔时苟存慎惜之心。则于为善去恶也,不远矣。

徐太室曰:一手诘盗,一手窃盗赃,故前盗死而后盗生。一面惩奸,一面窥奸妇,故此奸伏而彼奸起。归有园尘谈。

衙门中日日治奸治盗,而胥役不免为奸盗之事。千般计巧,所瞒昧者止一官耳。衙门而外,人人自为奸盗,清夜扪心。能不通身汗下。

胡端敏公曰:瞒人之事弗为。害人之心弗存。则为良吏。存业编。

此二语,亦人所易知。但身入公门,则无人不作瞒人害人之态。无时不行瞒人害人之计。且有自悔不能瞒人害人者。有惟恐瞒人害人之不巧者。时地使然,习而不察耳。愿书此二语于廨舍,以为群吏朝夕之警焉。

龚戆庵问龙潭老人曰:近世善恶报应,颇觉差池。岂苍苍者亦愦愦耶。龙潭指天而语之曰。此老虽不急性,却有记性。要其终观之可也。同上。

不急性,不过幸免于旦夕。有记性,断难免祸于将来。所谓到头终有报也。世有身为胥吏,倚官衙权势,陷害良民。以致家益富饶,门户鼎盛者。人每惊而异之。甚且羡慕而效法之。是皆不知天之有记性者也。

宋潜溪曰:积邱山之善,尚未得为君子。贪丝毫之利,便已陷于小人。言行汇纂。

凡为吏胥,固无事无时,不作图利想也。尝自问能不陷于小人否。

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须奋然振作。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如毒蛇啮指,速与斩除。无丝毫凝滞。此风雷之所以为益也。同上。

人之指吏胥,皆曰衙蠹。盖由贪利如饴,作恶种种。吸人脂膏,有如蛇蝎也。苟欲改恶从善,当如昨日死,今日生,方可振作。更当看作毒蛇啮指,方可斩除。稍一因循,毒重难救矣。可不惧哉。

凡吏立身正直,自能服人。若动逞意气,故作威棱,此怨府也。同上。

逞意气而作威棱,意气有时而平。若使衙门胥吏,倚附权势,吞噬无餍。其为怨府也,不知几何矣。

可以一出而救人之厄,一言而解人之纷,此亦不必过为退避也。但因以为利,则市道矣。同上。

救厄解纷,莫如在官之人。所虑者,以财利为行止,全无公义。包揽扛帮,如虎生翼。教猱升木,祸胎怨府,岂止市道而已。

华彦民曰。蛾之种类不一。有一种名曰扑灯蛾。似蝶而小。夜飞见灯则扑之,遂殒其躯夫蛾之扑灯,向明而来,初岂谓其害已哉。必资其气焰,利其膏泽,故轻身投之。迨知祸,则已无及矣。解人颐

胥吏倚势作奸,舞文纳贿。将谓得财可以养生,未几身命难保。然则非理营逐,早夜孜孜,唯恐不巧者。正其招祸取死,唯恐不速者也。与扑灯之蛾,何以异耶。

唐翼修曰:凡为公门胥役者,其处心积虑,大约与屠业者相似。初未尝不具慈悯心。积久便成杀机。习惯则生意日微矣。故有初入衙门,犹有顾忌之念。到老年便成猾贼,良心澌灭殆尽。又有自家尚是好人,大众交摘,竟堕恶道者。盖其平日狐假虎威,自谓豪杰作用。欣欣得意。不知积孽多端,不惟自身受之,且祸延后代。仔细思之,亦何益乎。休论其远。即观目前。害人过多。索诈恐吓,为乡邑所侧目。一旦身罹法网,懊悔无门。虽日诵经礼忏。亦无救于万一矣。古云,明有王法,幽有鬼神。思之思之。人生必读书。

危言苦语,曲尽情态。可知身入公门,真人鬼关也。苟有良心,能不猛省。

府史胥徒,其未在官之先,未必不良善也。及一入公门,而口之所出,多非实言。身之所行,多非正事。盖不如是,则不足以给一家之用。何也。彼既已在官,则以公门为恒产。上不能读书以求禄。次不能耕稼以谋生。次不能工贾以求利。八口之需,皆望于公门所出。使口必择言,身必择行,将终岁无担石之入。室人交谪,嗷嗷待哺者,谁为养育。势不得不丧其本心,言不义之言,行不义之行,以取不义之财,给一家之用也。及取之既惯,则竟视为应得之物,无害于天良,而大肆其贪残矣。同上。

托业在是,必谓一钱不取,诚有所难。但取之有道,须是于理无碍,于心可安者,方不损阴骘。若一味贪婪,恃威吓诈。但知饱身肥家,全不顾人死活。究之饮啄前定,非可强求。分外不能有毫末之增。徒使罪恶如山,祸延妻子。孰得孰失,愿执役公门者熟,思而审处之也。

顾亭林曰:汉武从公孙弘之议,下至郡太守卒史,皆用通一艺以上者。唐高宗总章初,诏诸司令史考满者,限试一经。昔王粲作儒吏论。以为先王博陈其教,辅和民性。使刀笔之吏,皆服雅训。竹帛之儒,亦通文法。故汉文翁为蜀郡守,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后汉栾巴为桂阳太守,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程试殿最,随能升授。吴顾邵为豫章太守,小吏资质佳者,辄令就学。择其先进,擢置右职。而梁任昉有厉吏人讲学诗。然则昔之为吏者,皆曾执经问业之徒。心术正而名节修。其舞文以害政者寡矣。日知录

为吏用通艺明经之人,以其明理而后可以任事。有识而后可以有为也。今之吏胥,未尝非曾读经书之人。乃读书时原为营求科第。徒资口耳,全无心得。一旦弃举业,入公门,益视经书为无用。其存心行事,虽显悖经书,亦不及顾。心术如何不坏,名节如何能立。顾先生此议,崇重学术,厚望吏胥,两得之矣。

又曰:周官太宰,乃施典于邦国,而陈其殷,置其辅。后郑氏曰。殷,众也,谓众士也。辅,府史,庶人在官者。夫庶人在官,而名之曰辅。先王不敢以厮役遇其人也。重其人。则人知自重矣。同上

柳子厚言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率。其间等威贵贱,迥不相侔。而其事则皆敷政理民,以辅佐天子者也。试看今日檄行,不曰该管官吏,则曰官参吏处。事无大小,有主持之官,即不能无承行之吏,苟明于陈殷置辅之义,吏益知所以自重爱,而不肯知法而犯法矣。

又曰:元初有宪官疾,吏往候之。宪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却立,不受。宪官悟其意,他日见吏,谢之。吏曰。某为属吏,非公家僮,不敢避劳,虑伤理体。是则此辈中未尝无正直之人。顾上所以陶镕成就之者何如尔。同上。

吏胥苟有欲心,惟恐官之不任用。凡百依附谀悦,求为家僮而不得,何惜持杖耶。不肯持杖之吏,不但识体。其心中必有卓然自立,泰然无愧者也。官不以此见责,而反谢之。益见吏苟自重,官无不重之也。

又曰:汉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为之兴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于守相。故广汉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帝乃大悦。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委功曹岑晊。并谣达京师,名标史传。同上。

有不能兴利除弊之官,无不知民情上俗之吏。以吏皆本郡之人也。论同里相关之意,官尊而吏亲也。官暂而吏久也。惟吏有损人利巳之心,遂有倚势作奸之事,不能为力于官,而且有害于官。不能造福于本郡,而且遗祸招怨于本郡。然则今日之官不任吏,而且以听信吏胥为讳也,岂非吏之自取哉,闻王涣诸人之风,可以兴矣。

魏环溪曰:凡不义之财,不可以供神。不可以祭祖。不可以献亲。不可以贻子孙。不可以修家祠。置墓,买书籍。惟济贫救荒,施药埋骨,修桥补路,庶几可耳。寒松堂集。

大凡胥吏贪财,止虑其不能取之,不虑其不可以用也。若知不义之财之不可以用,则贪心自淡。其已取而不义者,惟有为赈荒埋骨修桥等用,庶几免悖出之患,可以晚盖于末路也。

熊勉庵公门不费钱功德例曰:随事方便。不勒讨儿卖女钱。不唆人兴讼。不无中生有索诈。不拨制官长生事。不捺案。不妄引重律。牌票招详字眼。不改轻为重。不吓骗乡愚。不生枝节提人。一夫到案,合户不宁。

不唆盗贼扳仇家,不轻口嘈杂人。不乘危索骗。不轻败人体面。不哄提人伺候。不受买嘱,妄加锁锢。不假公造语陷人。不洗补字眼入人罪。入罪不下死煞字语。笔下超生,此之谓也。

杖笞不聚人一处。不因无钱恨刑。不杖人腿湾。不浪费人茶饭。不破坏人婚姻。不叨准呈禀。不滥差人动众。不重备刑具。不诬害良民。不索铺堂。不轻拿窝家。不轻写票收人监铺。不轻票取人物。不逼病人妇女到官。不使百工经纪折本。不坏人功名性命。不离人骨肉。不惊动邻佑。不献恶法横征酷比。

不迎官意虐民。不使人饥饿。轸恤狱囚。矜原差误。已赦罪犯,勿复提起。已蠲钱粮,勿勒减销。水旱请官早报灾伤,设法赈济。批回速请发。解到速请审。事属暧昧,或关闺阃,稍可缓止,切勿送佥。前件未完,勿挂后件,使人伺候。多送正风俗兴利除害告示。失节事无论贵贱,虽目击必为辨解。节孝之名,不论低微,虽传闻,必为表扬。学役时常清洁圣殿两庑。常请劝修整齐。常称人节孝德行。不轻传劣迹恶款。宝善堂格言。

托身公门,欲其损财以利人,诚有所难。此不费钱功德例中,有苐不取非理之财,而即可以利人者。有本无财之可取,但于人所不经意处,略一检点,人即受惠无穷者,总之皆未尝费己之财也,胥吏役卒,造恶多端,造福亦多端,其概总不出此。每日自省一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为功德也多矣。

孙可庵曰:衙门中人,见利不顾死生。一得宠,则不计利害。官若假以词色,便到处骗人。其门如市。假势横行,四民畏之如虎。亲戚亦气焰逼人。凡有身家之念者,俱礼之为上宾。大家宦族,俱畏之如蛇蝎。而若辈扬扬自得,目中且不知有天日,又乌知有法纪。士民切齿,人言鼎沸,甚可畏也。为政第一编

凡此皆今之胥吏,所夸为得时兴头者也,岂知其存心行事,无异蛇蝎。而人且畏之如虎耶。不知天日,不知法纪之人,其何以保身家,贻子孙也。

又曰:官有蠹役。如书之有蟫。音氵㸒书中白虫。

木之有蛀。残蚀既久,书破木空。书役弊窦孔多。其弊也,皆其蠹也。蠹国蠹民,平时不觉。一旦破败,投鼠而忌其器,批根而动其枝。官且难保。蠹虽死,何足惜耶。同上。

世上贪财害义,种类甚多。惟衙门中人,则名之曰蠹。以其倚势肆毒,而人不及觉也。书蟫木蛀,生长寝食于书木之中,藏身日固,噬害日深。未几书破木朽,蟫蛀同归于尽,几见有书中之蟫,木中之蛀,而可以长久者耶。为官者,固不可藏蠹以自蚀。为吏胥者,亦何苦自居于蠹,以速其死亡耶。

鹿门子曰:民之当恤者五。正额之外,复有加派。加收之外复有预支。朝廷未得其一,胥吏已吞其十。此宜恤者一也。舟车之外。复有兴作。兴作之外,复有差遣。朝廷未用其一,官吏已役其十。此宜恤者二也。由是夜卧霜雪,滴泪成冰。夏冒炎暑挥汗如雨。官从鞭捶,伍长辱詈。饥无糇粮,渴无浆饮。此宜恤者三也。至若乡居农夫,身未履法堂,目未睹官长。遇公差,则战栗吞声。见里长,则仓皇变色。科收独受其多。力役先当其楚。此宜恤者四也。耰锄释而仓空。杼柚停而丝尽。破肤裂指,不免于寒。沾体涂足,不免于饥。公门有舞文之吏,里巷有剥脂之奸。终岁之勤,不足以供诸蠹。此宜恤者五也。感应篇注。

官虽至暴,必由胥隶助成其虐。官虽至仁,必藉胥隶施行其惠。试看此五者之扰民,何一非经胥隶之手乎。噫,民生困苦,固望官能恤之,尤望吏胥之肯恤之也。

天随子曰:胥吏作奸。转易字面。伪移文卷。空中遗害。舌下流殃。但知取利,莫计伤人。于是有死于笔端者。有死于劳役者。有死于会计者。有死于流弊者。何其毒也。此其事奸人皆优为,而污吏尤甚焉。何则。权势之地,法律施行。无杀人之显名,有得财之实事。是以恬不知悔也。同上。

一字转移,攸关罪名出入。吏之所以有权也。以此权而生人,则为福无涯。以此权而杀人,则造恶靡极。是在人之善用其权耳。

又曰:近世以来,胥徒之恶,亦已甚矣。蒙蔽上官,生事兴扰。逢迎附会,票令纷纭,而悉索之事逞焉。由是假借官威,恐吓愚民,何比比也。夫乡野之农,视官长如神灵。见公差如鬼刹。闻名胆丧,望风股栗。故里中之奸猾者,常挟此以诈财焉。况乎隶之衔命而往者,其迫胁不更甚乎。为隶者苟能持平等之心,捐诈讠虎之习。懦者勿侵。愚者勿欺。待之以和颜,示之以正路。事可息。则息之。失可弥,则弥之。取无过索适可而止。抑又何罪焉。若以迫胁为强,未有不身遭刑戮,祸及其家者也。同上。

吏本无势。倚官之势而横行无忌,迫胁愚民,所谓狐假虎威者也。及至身陷刑辟,则已亦如俎上之肉,釜中之鱼,向日赫赫之势,果安在哉。能持平等心,而随处力行方便,虽不以势胁人,人亦未尝不敬服耳。

灵璧子曰:黠吏遇人不利之事。或虚张声势。或妄设变害。或驾言危险。或诳捏惊诧。使愚者怯者,颠倒术中。而忧惶恐惧之过。往往死于非命。不亦惨乎。噫,恐吓之事,常始于微小,而究至倾人之性命,则为害亦大矣。予观世人,欲以恐吓取财,酿成仇祸。锱铢未及入囊,而枷锁先已绕项。违天理,触法网,何不自畏惧。而乃恐吓他人哉。同上。

乡里愚民,初入官衙,心胆堕地,举目无亲。此时出一言以相宽慰,不啻春风旭日,所全实多。此隶胥等不费之惠也。无如公门习气,惯为恐吓之态。在已未必有益,而于人大有所损,且至酿成人命,可不慎哉。

鹤控子曰:官吏张罗而待者,讼也。讼者既至,则以为奇货可居矣。当公票未行,而下吏争任焉。隶执其票,则居然有司也。躁跳之状,目不堪视。嚣叫之声,耳不堪闻。虚张事势,妄逞威风。金多则诺,金少则勃然而发狂。及其伺鞫,则奔走于阶前,伺候于公门。拖累多人,而饔飧烦费。旷日持久,而旅馆萧条。茶居酒肆,着处皆耗金之地。内胥外役,何莫非索镪之人。支吾东西而力罄。逢迎左右而囊空。称贷求情。市产悦吏。一口之气未伸,全盛之家几破矣。同上。

层层剥削,诸般苦楚。皆涉讼乡愚,所必不能免之情境。即承行胥隶,所不可多得之生涯也。噫,同此保守身家之念,且皆同乡共里之人,究竟所得几何。何乃幸灾乐祸,至于此极耶。

又曰:刑狱之凶,不独无辜者,当为悯其沉冤。即有故者,亦当悯其迫致。或先事而周全之,激厉之。或临事而详求之,曲原之。或既事而矜恤之,轸念之。皆所谓悯人之凶也。若谓自安之道,惟在人死。则罹凶者无所复望,而不忍人之心,亦几乎息矣。同上。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公门中所见,无非呼天抢地,鸠形鹄面之人。仁心尤易触发。正当随时体恤,随事矜全,以尽其不忍之心。倘无辜者则怜之,而人有罪者则以为死不足惜,犹非仁人之用心也。

又曰:官不持法,公行私赂。则奸者得以自操其权,而法非朝廷之法矣。出数十金以奉吏曰生,则死者亦生焉。出数十金以奉吏曰死,则生者亦死焉。出数十金以奉吏曰直,则曲者亦直焉。出数十金以奉吏曰曲,则直者亦曲焉。生死曲直,不断之以法。而断之以赂。是生死曲直,不操之官,而操之自奸吏矣。其害尚可言哉。同上。

钱去可以复来,人死不能更活,其轻重较然也。今以数十金之贿,而曲直倒置,生死任意,岂复有天理哉。

河汾子曰:入轻为重,受赂之官,时时有之。而舞文之吏尤甚。夫文卷狱辞,掌之者吏也。吏得仇家之利,则改窜字句。或有所索于其人而不足,则诳捏辞语。往往巧施毒手,诬陷良民。使闻者惧之,名曰当路之吏。将谓可以多金而致富耶。夫毁人之肢体,以肥已之身。倾人之性命,以利已之家。是以心为戈矛,而以笔为锋镝者也。以心为戈矛,则生气绝矣。以笔为锋镝,则死机近矣。岂有不倾覆者哉。同上。

得仇家之贿,而入人于死。因求索之不遂,而入人于死。均为得财计也。此与强盗劫财害命何异。吏胥每日随伺长官,诘治盗贼,情事既明,何尝不同切公忿,以为法无可宽。岂知自已每日所为,即攫赃害命之正盗耶。愿于直堂叙案时,回光返照,一发猛省也。

又曰:刁才猾技之夫,老于公门。熟于讼事。胆气雄豪。肤肢壮健。争强于胥吏之驱。角胜于阶墀之对。行贿赂,有偷天之手段。斗机变,有伏势之神通。使高者畏惮而心惶。卑者匍匐而涕陨。切骨之冤,成于白日。没身之憾,及于黄泉。广施祸种。固结仇根。岂不危哉。彼以讼辱人而求胜者,何不监此。同上。

摹写积蠹情状,宛然如见。初入衙门人,不惟不以为监。而反从而效之,惟恐不似也,亦独何欤。

张惠庵曰:府官新莅任时,必将前任事宜,更改一番。吏胥因得于中作弊。盖此辈只利有事,不利无事。上生一孔,下钻百窦。民之扰害者多矣。同上。

吏胥之乐于更改有事,名似急公,其实无非利于取钱耳。即果有利益民生之事,无如吏胥意在取钱,各各视为承行之出息。凡可以得钱者,无不千方百计以图之。岂复计及民之有益与否耶。故衙门极好之事,而行之祗见扰害,不见利益。官固无能,吏胥更为可恨。噫,吏胥独无人心也耶。

又曰:近时衙门人,砌款单。送匿揭。窝访买访。种种阴谋。害人不小。天报有在,必无漏网。而自恃佞佛斋僧,谓可逃天谴。岂神物亦庇奸而党恶耶。愚亦甚矣。同上。

凡百阴谋陷害之事,为吏胥者,局外旁观,未尝不议论其非。无如一入官衙,其时地可以害人。其机智又能害人。或快恩仇。或图财帛。私心锢蔽,天理灭亡。惟恐其术之不工,而计之不毒矣。岂知害人者人亦害之。悖入者亦必悖出。官有王法。人有公论。岂能幸免。为此种吏胥计,与其佞佛斋僧,益增罪过,不如及早回头,改恶从善,以赎前愆。,犹可挽回万一也。

又曰:衙役迎合本官,其貌似谨。其事似忠。其才似可用。而不知其处心积虑,止欲借上以行其私也。同上。

以小忠小信,结本官之心。必以不公不法,坏本官之事。至于罪恶贯盈,奸赃败露。官受其累,吏亦岂能独免,所争者,时有迟速不同耳。

又曰:自罪引他,有借端索诈者。有下水拖人,图报私仇者。又有赃罪难完,扳人帮助者。此等奸弊,问官全不审察。而贪利之狱吏,又或从中指导之。皆天诛所不赦也。同上。

一狱之兴,本案拖累,已自不少。狱吏复指使妄扳,辗转蔓延。甚有因一人而害及数十百人,因一家而害及数十百家者。即遇明察之官,亟为开脱,业已筋疲力尽,身家难保矣。岂不可恨。

史搢臣云:暗箭射人者,人不能防。借刀杀人者,已不费力。自谓巧矣,而造物尤巧焉。我善暗箭,而造物还之以明箭,而更不能防。我善借刀,造物还之以自刀,而更不费力。然则巧于射人杀人者,实巧于自射自杀耳。愿体集。

暗地害人而人不及觉。借事害人而已不费力,此等险恶行径,惟衙门中人为多。一经破败,刑祸立至,不啻自投罗网。此正造物还以明箭,而予以自杀也,可畏哉。

又曰:凡人之为不善者,造物未必即以所为不善之事报之,而或别于一事报之。别一事。又未必大不善也,而得祸甚酷。此造物报应之机权也。同上。

衙门中人,常有贪残诈害,作恶多端,竟无所犯。及至偶犯轻微,较之平日所为,不过千百中一二,而业已家破身亡者。世人就此一事而论,或以为冤,而不知平昔恶贯满盈,特借是以发其端。此正造物报应之机权也。试看十数年中,耳闻目见,如此者岂少耶。

唐翼修曰:凶人贪冒无耻,随处必欲占小利,而人亦畏之让之。独怪终身所占小利,必以一事尽丧之,而更过其所占之数。吉人守分循理,不敢妄为,而人亦欺之侮之,故凡事受歉。然冥冥之天,必将以大福之事补之,而浮于其所受歉之数。或及其身。或及其子孙。历观往辙无不然者。人生必读书。

占人利益,而人畏之让之,莫如衙门中人。遇守分循理之人,而偏欲欺之侮之,亦莫如衙门中人。究竟欺人是祸,饶人是福,冥冥中自有分晓,远在儿孙近在身,尚其猛省。

又曰:仅夺人之财而不杀其人,虽有报应,亦不极惨。至夺人财而并杀其人,未有不报之惨而极速者。入于吾目者,不止数十人。又如官吏遇人犯法,巧于取财。开释其罪,不顾枉法。其子孙之报,亦止败坏家财而已。若贪而又酷,以直为曲,以曲为直。不畏王法,不顾天理。夺财多,害人众。其祸未尝不大,其报应未尝不惨。或至杀身灭门者有之。凡此皆为财所使,而得恶报者也。同上。

世人原有夺人财而不必杀人者。惟衙门中人。既欲得财。则必多方播弄,设计坑陷,虽置之死地。亦不顾惜。那复计及报应之惨且速耶。

又曰:狱官狱卒,其意以酷虐不加,则贿赂不入。每借一二穷者,酷加刑具,恐吓他囚。彼岂无人性哉,利心积惯使然也。为府县官者,拣一个好狱吏,最为紧要。同上。

每闻衙门中人,动曰打死狗与活狗看。又曰不见棺材不下泪。无非卖弄酷虐难堪之状,使人不得不贿赂,不敢不贿赂耳。此不独狱吏也,而狱吏更甚。

又曰:为善难而为恶易者,莫如胥役之辈,与往来官府之人。何也,彼日侍官府之侧,便于进言。有瑕隙者,投戈下石之。利端弊窦,逢迎开导之。甚易易也。非有守之人,鲜能自持者。夫方其投戈下石,逢迎开导之时,幸以为无人知也。人即知之,以为莫我如何也。于是肆志行之而莫之戒。及其罹于法网也,鞭笞刑戮。上以致父母之忧,而下以贻妻子之累,辱莫甚焉。即使王法可漏,而天必加谴,鬼必加责。能逃于身,而不能逃于子孙。正恐报迟一日,则更重一日也。何如存心宽恕,常循理法。不假公道以济私忿。不开利端以害万姓。其获福宁有量乎。同上。

为奸猾描写心曲。为奸猾计虑后患。更为奸猾寻觅出路。与颜光衷所言同意,而此更显切着明也,有人论及案牍秘要,友答以一字诀曰刻。谓宁刻则自己有地步,可以免过也。此真一言而伤天地之和者也。夫不论理之是非,而惟以刻为能,势必事事从深处吹求,则事之难行,而人之不得所者岂少耶。即为自已地步。宽而得过,不失为君子。刻则天怒人怨,其得祸当更烈也。至于吏胥,身居里党,平日岂无私恩小怨。而事情一经其手,时势有可以为,遂尔昧却良心,罔顾公论。操戈下石,深文曲法,易于反掌,虽快心于一时,终贻祸于异日。编中论公私宽刻之利害,而谆谆于吏胥,正此意也。

石天基曰:愚民无知犯法,正如瞎人走入深坑,未有不得祸者,而彼不知,是以可悯。悯之如何,劝之而已。婉言开导,劝也。危词警戒,亦劝也。有势力者,以势力行其劝戒。有智巧者,以智巧行其扶持。全在不为利,不为私,秉公处之。积诚动之而已。桐城姚司寇曰。人能劝一庸人为善,世上便多一个好人。劝一恶人为善,则世上少了一个恶人。又多了一个好人。其功更倍。人事通。

衙门中每日所见,多愚而犯法之人。苦肯作瞎人走坑看待,常存怜悯之心,常行劝戒之术,此中积德无量。一切倚势作奸,乘危肆害之事,自然不肯复为矣。至于劝化恶人,亦惟衙门中为最便。

又曰:朝廷申设律法,禁民为非,实所以保全之也。每见乡村小民,胆小识浅。官法所在,凛如雷霆。刑杖所及,赫如鼎镬。惟身处公门,见闻习熟。反视律令为闲话,安刑罚为枕席。辱父母之遗体,污祖宗之清名。岂非自作之孽乎。语云,惧法朝朝乐。即是此义。同上。

衙门中人,日日以法律绳人,刑杖若人。而自己反不畏法律,不畏刑杖。固由利令智昏,亦由习见生玩。身居其地,所宜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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