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锡,字明卿,长洲人。父陈允坚,为进士,历任诸暨、崇德两县知县。万历二十五年(1597),仁锡十九岁,乡试中举。闻知武进县钱一本对《易》有研究,便去拜他为师,领会到《易》的中心思想。因多次考进士落第,更加潜心于研究经史,著述颇多。
天启二年(1622),以殿试第三名授翰林偏修。第二年因母亲去世,回家守丧。期满,被起任原职,不久任经筵讲官,并起草皇帝的文书。魏忠贤假报边功,要仁锡起草圣旨,封他公爵,仁锡不肯。魏忠贤的党羽强迫他,他坚决不从,并称:“有的是起草人,何必一定要我!”魏忠贤对他十分恼怒。过了几天,仁锡的同乡孙文豸,因唱《步天歌》被捕入狱,牵连到仁锡和同科进士文震孟,将有不测之祸。幸有人暗中营救,以削官为民了事。
崇祯元年(1628),召仁锡回朝,官复原职。不久进升为右中允,负责国子司业事,再任经筵讲官。参预修纂神宗、光宗两朝实录,书成后进升为右谕德。他请假归家。过了三年起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刚受命就病逝。福王时赠詹士,谥文庄。
仁锡讲求经邦济世,立志为国效力。其性好学,善著书立说,当时翰林院中,他的学问最渊博,几乎无人与他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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