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字钟诚,乌程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被授职芜湖知县。献皇后灵柩南归,耗费不可估算。张永明粉刷江岸佛舍作为供殿,用金箔装饰供器,大量节省开支。
不久提升为南京刑科给事中。敌寇侵入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抵御,张永明偕同列官员判论他们的罪过。之后,又揭发兵部尚书张瓒贪财误国,并弹劾大学士严嵩及其子严世蕃贪污情状。接着,又控告兵部尚书戴金为御史巡盐时,增加余盐所剩余的银两,阻碍了边防事计。他的疏言虽然没有全部生效,但朝廷内外的大臣都很害怕他。
张永明调到江西任参议。他逐渐升迁为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后来他以右副都御史的职务巡抚河南。伊王典木英放纵骄横,张永明揭发他的罪恶,使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嘉靖四十年(1561)张永明迁刑部右侍郎。还未上任,改为吏部左侍郎。不久升任为刑部尚书。过了数月,改为左都御史。分条奏上告诫勉励抚按六要事。御史黄廷聘巡按浙江归来,路过湘潭,对知县陈安很傲慢。陈安打开他的行装,得到黄廷聘所携带的金银货币。黄廷聘惶恐谢罪,陈安才归回其财物。张永明听说后,弹劾罢免黄廷聘官职。浙江参政刘应箕先为黄廷聘论辩,见黄廷聘免职了,便摘取黄廷聘的隐私为自己开脱。张永明厌恶他,又弹劾刘应箕,刘应箕也被斥责。
以往,京官考满后,除翰林以外都报名到都察院,行公庭谒见礼。后来吏部侍郎倚仗权势,张濂废除了报名制,陆光祖废除了庭谒礼。张永明出榜告令遵循以往先例,排列仪仗奏请皇上批准,皇帝诏令各部门遵守。郎中罗良当考满时,先到张永明那里去,约定免除报名庭谒礼就通过都察院。张永明大怒,向皇帝疏言说“:这项礼仪执行百年,不是我所能增加和减少的。罗良轻薄无状,应当被罢免。又卿贰大臣考满,到吏部与堂部相见完毕,即到四司门行拜见礼,司官总是面向南答礼,这也不符合礼仪,应当改正。”罗良上疏辩白,被剥夺俸禄。皇帝下令礼部会同礼科给事中讨论这件事,他们上奏说:“张永明的提议是正确的。从今以后吏部应承袭旧制。九卿翰林官揖见四司,应当罢除。”得到皇上批准。
张永明一向清谨。在严嵩罢免之后掌管都察院,以整治纲维为己任。由于给事中魏时亮的弹劾,张永明力求离去,皇帝下诏允许他乘坐驿车回家乡。第二年死去。赠官太子少保,谥号庄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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