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字去非,祖籍在京兆,从其曾祖父陈希亮始,其家迁至洛阳,所以,陈与义是洛阳人。陈与义天资聪颖卓越,幼时即能写作文章,并小有名声,同辈皆钦佩他,不敢与他相比。陈与义于政和三年(1113)考中上舍甲科,被授与开德府教授,累迁太学博士,擢升为符宝郎,不久遭贬谪,出监陈留酒税。

金朝攻陷汴京,高宗南迁,陈与义避难于襄汉,再辗转湖湘,翻越五岭到达岭南。过了许久,朝廷召其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1131)夏天,陈与义到了都城临安,升迁为中书舍人,兼掌内制。后又被拜为吏部侍郎。不久以徽猷阁直学士的身份出知湖州。之后,被召为给事中,其所做驳议精辟典雅,又以显谟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时朝中宰相有不满意陈与义者,因此,陈与义被召回后,再次被用为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绍兴六年(1136)九月,高宗幸临平江,同年十一月,拜陈与义为翰林学士、知制诰。

绍兴七年正月,陈与义为参知政事。在任执政期间,陈与义师用道德以辅朝廷,务尊主威而振纲纪。当时丞相赵鼎说“:人们都认为,中原有可图之形势,故宜进军中原,趁势收复失地,如失良机,他日将悔咎莫及。”高宗曰“:今皇帝之棺与太后、渊圣皆为金扣押未还,如不与金议和,则无可还之理。”陈与义说:“若能签订和议,自然强于用兵,但万一不能议和,则用兵就不可避免。”皇帝说:“是这样的。”绍兴七年三月,陈与义随皇帝到建康。第二年,护从皇帝回临安。因患疾病,陈与义告假,复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陈与义再表推辞。皇帝对其病情十分关切,遂请闲提举临安洞霄宫。十一月,陈与义离世,终年四十九岁。

陈与义容貌庄严敬肃,不苟言笑,平常待人接物儒雅谦恭,然内性刚强,不可冒犯。陈与义多次举荐士人于朝廷,但从不与人表白自己的举荐之功,士人因此而特别推重他。陈与义特别擅长做诗,写景状物,清新深邃,迂回婉转,洒脱不俗,游离于陶、谢、韦、柳之间。陈与义曾以《墨梅》为题赋诗一首,深得徽宗嘉赏,并因此而特别受到皇帝的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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