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这一篇文的本意,其实是想研究怎样改革家庭;又因为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所以尤想对于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发表一点意见。总而言之:只是革命要革到老子身上罢了。但何以大模大样,用了这九个字的题目呢?这有两个理由:
第一,中国的“圣人之徒”⑵,最恨人动摇他的两样东西。一样不必说,也与我辈决不相干;一样便是他的伦常,我辈却不免偶然发几句议论,所以株连牵扯,很得了许多“铲伦常⑶”“禽兽行”之类的恶名。他们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但祖父子孙,本来各各都只是生命的桥梁的一级,决不是固定不易的。现在的子,便是将来的父,也便是将来的祖。我知道我辈和读者,若不是现任之父,也一定是候补之父,而且也都有做祖宗的希望,所差只在一个时间。为想省却许多麻烦起见,我们便该无须客气,尽可先行占住了上风,摆出父亲的尊严,谈谈我们和我们子女的事;不但将来着手实行,可以减少困难,在中国也顺理成章,免得“圣人之徒”听了害怕,总算是一举两得之至的事了。所以说,“我们怎样做父亲。”
第二,对于家庭问题,我在《新青年》的《随感录》⑷(二五,四十,四九)中,曾经略略说及,总括大意,便只是从我们起,解放了后来的人。论到解放子女,本是极平常的事,当然不必有什么讨论。但中国的老年,中了旧习惯旧思想的毒太深了,决定悟不过来。譬如早晨听到乌鸦叫,少年毫不介意,迷信的老人,却总须颓唐半天。虽然很可怜,然而也无法可救。没有法,便只能先从觉醒的人开手,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还有,我曾经说,自己并非创作者,便在上海报纸的《新教训》里,挨了一顿骂⑸。但我辈评论事情,总须先评论了自己,不要冒充,才能像一篇说话,对得起自己和别人。我自己知道,不特并非创作者,并且也不是真理的发见者。凡有所说所写,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道理;至于终极究竟的事,却不能知。便是对于数年以后的学说的进步和变迁,也说不出会到如何地步,单相信比现在总该还有进步还有变迁罢了。所以说,“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我现在心以为然的道理,极其简单。便是依据生物界的现象,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续这生命;三,要发展这生命(就是进化)。生物都这样做,父亲也就是这样做。
生命的价值和生命价值的高下,现在可以不论。单照常识判断,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有这生命,否则失了生物的意义。生物为保存生命起见,具有种种本能,最显著的是食欲。因有食欲才摄取食物,因有食物才发生温热,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性欲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发生苗裔,继续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
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夫妇是“人伦之中”,却说是“人伦之始⑹”;性交是常事,却以为不净;生育也是常事,却以为天大的大功。人人对于婚姻,大抵先夹带着不净的思想。亲戚朋友有许多戏谑,自己也有许多羞涩,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怕敢声明;独有对于孩子,却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可以说是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了。我并不是说,——如他们攻击者所意想的,——人类的性交也应如别种动物,随便举行;或如无耻流氓,专做些下流举动,自鸣得意。是说,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固有的不净思想,再纯洁明白一些,了解夫妇是伴侣,是共同劳动者,又是新生命创造者的意义。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领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个过付的经手人罢了。
生命何以必需继续呢?就是因为要发展,要进化。个体既然免不了死亡,进化又毫无止境,所以只能延续着,在这进化的路上走。走这路须有一种内的努力,有如单细胞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繁复,无脊椎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发生脊椎。所以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
=====【注释】=====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号,署名唐俟。
⑵:“圣人之徒”:这里指当时竭力维护旧道德和旧文学的林琴南等人。林琴南在一九一九年三月给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信中,曾以“必覆孔孟、铲伦常为快”、“拾李卓吾之余唾”、“卓吾有禽兽行”等语,攻击新文化运动的参加者。按李卓吾(1527-1602),即李贽,明代具有进步倾向的思想家。他反对当时的道学派,主张男女婚姻自主,曾被人诬蔑有“狎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等“禽兽行”。
⑶:伦常: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当时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认为制约他们各自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不可改变的常道,因此称为伦常。
⑷:《随感录》:《新青年》从一九一八年四月第四卷第四号起发表的关于社会和文化短评的总题。参看本卷第293页注⑷。
⑸:指《时事新报》对作者的谩骂。作者曾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一、二、三号(一九一九年一月、二月、三月),发表《随感录》四十三、四十六、五十三,批判了上海《时事新报》副刊《泼克》所载讽刺画的恶劣形象和错误倾向,并对新的美术创作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在《随感录四十六》中有“我辈即使才能不及,不能创作,也该当学习”的话;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时事新报》就发表了署名“记者”的《新教训》一文,骂鲁迅“轻佻”、“狂妄”、“头脑未免不清楚,可怜!”等等。
⑹:“人伦之始”:语见《南史·阮孝绪传》。
⑺:“父兮生我”:语见《诗经·小雅·蓼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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