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臣王国栋谨奏,为敬复训旨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刑部左侍郎署吏部尚书事臣杭奕禄,奉命至长。臣谨跪请圣安,随蒙臣杭奕禄口宣皇上训旨:“尔到去问王田栋,他在湖南一二年,如果时常宣扬德化,晓谕愚民,如何会有这样百姓,想河南必无此事。叫他从此以后,勉力改过自新,留心地方事务,不时晓谕愚蒙,稽查匪类等因,钦此。”
臣跪聆之下,悚惭无地。伏念臣本愚贱,谬任封疆,楚南刁悍习俗,久属圣明洞鉴,今乃有大逆不道之曾静、张熙出臣属下。臣莅任一载有余,不能革易心志,化导于先,又不能抉摘隐微,觉察于后。负职之罪,百喙难辞。乃蒙我后上不加谴责,格外优容。复谕旨部臣,勉臣改过。天恩如此其高厚,训诲如此其谆切,臣虽短于才识,亦略具人心,若不知加意奋勉,则属下愚不移,何以对扬圣主,何以督率官民,更何以与田文镜、李卫诸臣比肩而共事?自今以往,臣惟有时刻凛遵天语,一念不敢懈弛,一事不敢姑息,殚心竭力,化导整顿,以期仰报殊恩万一耳。除会讯逆贼供情,及分咨各省提犯,缘由另行公同陈奏外,所有微臣恭领训旨,私心感激下清,理合具折附奏。臣谨奏。朱批:既为大臣,凡事只务远大二字。人多以因小而误大者,勉为之。
【译文】
臣王国栋谨奏,为了敬复皇上训斥的谕旨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刑部左侍郎、代理吏部尚书杭奕禄,奉命来到长沙。臣谨跪请皇上圣安,随后蒙受杭奕禄口头宣告皇上对臣的训导说:“你到长沙后可去问下王国栋,他在湖南任职一两年,如果能时常宣扬道德礼义,教导愚民百姓,那么怎么会出现曾静这样大逆不道的百姓?想来河南就必然不会出现这种事。可叫王国栋从此以后,努力改过自新,留心地方事务,要不断地教育百姓,严格稽查匪类等事。钦此。”
臣下跪恭听圣旨,惶恐惭愧得无地自容,想臣本是愚贱百姓出身,勉强充当封疆大吏。湖南这地方民风强悍,久已为皇上所洞察,如今又发生了大逆不道的曾静、张熙,出在臣所管属的地方。臣上任一年有余,不能改革心志,以教化开导百姓在先;又不能察觉民间隐微,觉察于案发以后。渎职的罪,虽生百张嘴也不能辩解。可是却蒙受皇上不加谴责,格外的宽容,又谕旨给部臣,让勉励臣改过。皇上天恩如此高厚,教育如此的恳切,臣虽然才识短浅,但亦略具有人习,如不加意努力奋勉,那就成为不可造就的愚昧蠢材,如何能对得起皇上,如何能督率全省官员和百姓,更怎能和田文镜、李卫这些能干的总督、巡抚在一起共事呢?从今以后,臣只有时刻兢兢业业遵守皇上的教导,一念之间也不敢松懈,一事之上也不敢随意处理,要用尽心力,教导百姓和整顿全省风气,以希望能报答皇上圣恩于万一。除了把会审逆贼供出的情况,以及发文照会各省捉拿同案犯等事,另外共同写折奏报以外,所有微臣恭敬地接受圣旨训导,私心感激的心情,理当写奏折附带奏闻。臣谨此奏闻皇上知道。雍正朱笔批示:既然身为大臣,凡遇事都应抓“远大”二字,很多人都是因为抓小事而误了大事,要努力勉之。副都统海兰等奏折严刑逼供,已经是殃及无辜
编者按:海兰和王国栋将押解到长沙的犯人,依次审讯,采用重刑夹讯和到家搜查的办法,无甚大效果。但从中看出,涉及的不少人与曾静并不相识,说明此案已从单纯的投逆书案,转向文字狱方面扩展了。
【原文】
副都统臣海兰、湖南巡抚臣王国栋谨奏,
为报明拿获首恶日期,及讯过口供,仰乞睿鉴事。窃臣海兰于十月二十七日到长沙府城,同臣王国栋,遵旨密委长沙府知府孙元等,分路查拿逆犯曾静等。于十一月初八日,据岳州府知府尹士份、华容县知县赵念曾,解到谯中翼。该臣海兰、臣王国栋,即公同密讯。据谯中翼供,我年七十二岁,系华容县学文生。今岁因贫苦患病,考试不到除名。我入学二十八年,不入公门,不管闲事,平日只晓得读书教学,并不曾出外行走,不认得什么曾静、张熙。昨日忽然拿到这里,连一生积聚得几本书,都抄了来,不知什么缘故。那刘之珩,是安乡人,平日文字相知,曾替他做过一篇时文序是实,若不信,只求拿这些人来与我对质,再着两个人扮作我,叫曾静等认指,谁是谯中翼,我这冤就伸了等供。因取所搜书籍等项查,看并无与张熙等往来字迹,诗内止有题明太祖像一首。据供系前明华容县人黎禧永,号天山所作,并不是我做的等语。当查诗题,下确有天山二字,随将该犯发禁候质。
【译文】
副都统臣海兰、湖南巡抚臣王国栋谨奏,为报明拿获首犯日期,以及审讯出口供等情况,特请皇上明鉴事。臣海兰于十月二十七日到达长沙府城后,见到巡抚王国栋,即共同遵照皇上谕旨,委派了长沙知府孙元等人,分路查拿叛逆要犯曾静等人。于十一月初八日,由岳州府知府尹士份、华容县知县赵念曾,把犯人谯中翼押送到长沙。臣海兰和臣王国栋,便立即共同密审该犯。根据谯中翼供称:“我今年七十二岁,是华容县县学秀才,今年因为家贫又生病,考试时没有到,被县学除名。我进学当秀才二十八年,不进官府,不管闲事,平常只知道读书和在私塾教几个小孩子,并没有到外边行走过,也不认识什么曾静、张熙。昨天忽然被捉到这里,连一生聚集的几本书,都被抄了出来,不晓得什么缘故。那刘之珩,是安乡县人,平常与他是文字之交,曾经替他作过一篇八股文序言是事实,如果不信,只求拿这些人来和我对质,再让两个人扮作我,叫曾静等指认,谁是谯中翼,我这冤枉就可以申了。”
因又把从他家搜出的书籍等东西查看,并没有与张熙等来往的记载。诗虽只有题明太祖画像诗一首,根据他的供称:“这诗是明朝时华容县人黎禧永,别号天山所作,并不是我作的。”
当下查看诗题,下边确实写有天山两字。便把该犯人发下闭禁,等候对质。
【原文】
于本月十二日,据长沙府知府孙元,拿解逆贼张熙之父张新华,兄张照,并与张熙同行上书之张勘到案,即公同密讯。据张新华供,我今年六十岁,原名张仕璜,是乙亥年进学,因考试不到除名。那张熙是第二的儿子,从永兴曾静读书,近年来见他大言不惭,我赶他出去,他就住在曾家。今年回来当田做盘费,说要往川陕上书去。我被曾静所愚,儿子做这样不法事,我不能管束,就该死了。据张照供,张熙是我兄弟,这两年通在永兴曾静家住,我只晓得种田,他们做的什么事,我不晓得。据张勘供,曾静是我师父,张熙是他族侄。他会行医,今年五月,曾静打发他大儿子同张熙到我家,把数两银子与我,叫我替他们背包袱,同到四川去。说前头有好处,并不晓得什么事情。我跟着他走,九月十四日到了陕西,张熙叫我到文王陵上拔蓍草。到二十四日回来,听见他说要往总督衙门上逆书的情由。我想这样不法的事,我若同做就该死了。心里害怕,即时卷起铺盖走回。不知张熙后来怎样了,我是十一月初二日回家,初三日就被捉住。这些事,总是曾静、张熙做的,我实不知情,求超豁。夹讯该犯,矢口不易。至本月十五日,据抚标中军游击邬锦,署郴州知州张明叙,同随带守备韩祥,拿解张熙之师曾静到案。臣海兰、臣王国栋,即公同密讯。
【译文】
又在本月十二日,根据长沙府知府孙元,拿到逆贼张熙的父亲张新华、兄张照,以及和张熙一同到西安上逆书的张勘到案,当下便共同秘密审问。根据张新华供:“我今年六十岁,原名叫张仕璜,是乙亥年进的学,因为考试不到而被除名的。那张熙是我第二个儿子,跟永兴县的曾静读书,近来见他不言不惭的自吹,我把他赶了出去,他便住在曾静家中。今年回来,典当田地和房屋作路费,说要往四川、陕西去上书。我被曾静愚弄了,儿子作了这种不法的事,我不能加以管束,真是该死了。”
根据张照供称:“张熙是我兄弟,这两年一直在永兴县曾静家住,我只晓得种地,他们做了什么事,我不知道。”
根据张勘供称:“曾静是我师父,张熙是我的族侄,他会行医看病。今年五月间,曾静打发他大儿子和张熙一同到我家来,给了我几两银子,叫我替他背包袱,一同往四川去,说以后有好处,并不知道是去做什么事。我跟着他走,九月十四到了陕西,张熙叫我到文王陵墓上去拔蓍草准备卜卦用。到二十四日回来,听他说了要往总督衙门送逆书的事。我想这样不法的事,我如和他一齐去做,就该死了。心里很害怕,便立刻卷起铺盖走回家中,不知道张熙后来怎样了。我是十一月初二日到家,初三就被捉住。这些事都是曾静、张熙做的,我实在并不知情,求大人超生豁免。”
用夹棍重刑审问,他仍然坚持不改口供。到本月十五日,根据巡抚衙门中军游击邬锦和代理郴州知州张明叙,以及带领去的守备军官韩祥,把张熙的老师曾静拿获,押送到案。臣海兰和臣王国栋,便共同秘密对该犯进行审问。
【原文】
据曾静供:“我年五十岁,是永兴县人。系生员,考了五等革除。这上书的事,是我数年前的想头,立志定向,今年同学生张熙商量做的。张熙当了屋和塘,设措盘缠,是今年五月初七日起身。那张勘是我叫他同张熙去的,那书中讲的话,必要有学问的方好与他商议,张勘是个没学问的,我如何肯替他讲,他不知道的。就是张熙父亲张新华,止晓得他儿子往川陕去上书,那书里事情他也做不得主。永兴有学问的人少,我在山里住,离县城远,并不相与人,刘之珩先做永兴教官,我从过他,知道他晓得性理、天文,学问尽好。那陈立安是他的学生,在他家认得的。刘之珩有六十多岁,极有涵养。听见我讲及这些道理,还大怒痛骂。今年上书的事,他隔的路远,并不曾与他商量。谯中翼平素不认得,曾见过他的文章,知道他的学问好,有志向。我生平讲究程朱性理,见吕晚村拒陆尊朱,直接濂洛之传,心里慕他。去年张熙曾到浙江访他书籍回来,知道湖州严赓臣、沈在宽们,都是吕晚村渊源一脉,必定有学问的了。就同张熙讲究这事,若做得成,我们举尔所知这些人,都可荐得的。其实不曾会过面,并无同谋的事,也没有什么党羽。永兴有个学生廖易,我平时讲论道理,他知道的,上书的事,他并不曾同谋,总是我一个做事一人当,我不肯赖,也不好诬扳别人的等供。臣海兰又追问张熙所说:“六省一呼可定之处”,据供这是我同张熙商量,看见时疫流行,像个天心不顺,想来天心是一样的,故如此说,并没有成见等语。臣等又细检各犯家中搜到书籍字札,于张新华家搜出逆书二册,并上总督岳钟琪书稿,及临行祭神祭祖等文。系张勘带回之物。讯据张勘,供这书是张熙带去的,他藏在被盖里,我不知道拿回来,被长沙府搜出的。书上的话,我不晓得,求问曾静便见明白。讯据曾静供:“这书上的话,俱是我做,就把与张熙的,我岂肯赖”等语。
【译文】
据曾静供说:“我今年五十岁,是永兴县人。本是个秀才,因为考试,考了个五等,而被革除了秀才。这上书的事,是我在几年以前就有想法了,并立志这样做。今年和学生张熙商量以后开始进行。张熙把家里房屋和池塘都当了,设法筹够了路费,于今年五月初七日起身。那张勘,是我叫他和张熙一同去的,那书信里说的话,必须有学问的人,才能和他商量。张勘是个没学问的人,我怎能给他说,所以他并不知道书信内容。就是张熙的父亲张新华,也只晓得儿子是去川陕上书,那书里写的什么事情,他也无法做主。永兴县有学问的人很少,我家住在山里,离县城又远,并不和别人来往。刘之珩以前在永兴县儒学当过教官,我跟他学过,知道他懂得性理和天文,学问很好。那陈立安是他的学生,在刘之珩家中认识的。刘之珩有六十多岁,非常有涵养,听到过我讲这些道理,还曾大怒痛骂过。今年上书的事,因为他家距离路远,所以并没有和他商量。谯中翼我平素不认识,曾经见过他写的文章,知道他学问好,有志向。我生平讲究的是二程和朱熹的性理之学,看到吕留良的书贬低陆九渊而推崇朱熹,认为吕留良是得到了宋朝理学的正统,因而心中很羡慕他。去年张熙曾经到浙江寻访购买吕留良所著作的书籍,回来后说起湖州的严赓臣、沈在宽们,都与吕留良一脉相承的学者,一定很有学问的了。便和张熙商量,如果上递书信这事能成,我们便可在书信中推荐这些人材。其实我和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面,并没有什么共同谋划的事,也没有什么党羽可说。我在永兴县有个学生廖易,我平常讲论一些道理,他是知道的。不过上书的事,他并没有参加同谋,总是我一个人做事一人当,我决不抵赖,也不好随便诬扳别人。”
臣又追问他,张熙所说的“六省可一呼而定”的原因。据曾静供说,是他和张熙商量的,看到当时瘟疫病流行,像是天心不顺的样子,因想上天的心恐怕也和我们一样,便这样说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成熟的见解。”
臣等又仔细查阅了从各个犯人家中搜到的书籍和信札,在张新华家搜出了逆书二本,以及上岳钟琪书信的底稿,还有临走时祭祀祖先和神灵的祭文等,都是张勘从西安带回来的东西。据张勘供称:“这书是张熙带去的,他藏在被套里,我不知道,便带回来了,被长沙府从被套里搜出来的。书信上讲些什么,我并不知道,只求问下曾静,便可明白是什么内容。”
又审问曾静,他供说:“书信上说的话,都是我做的,写好交给张熙的,我岂肯赖掉”等话。
【原文】
又查书内所开严赓臣、沈在宽、车遇上,俱系各省已经奉旨查拿之犯,又有施虹玉、毛仪、孙学颜名字。讯据曾静供:“施虹玉系江南徽州人,年九十六岁,其人已故。孙学颜系山西人,我在古文刻本上见他学问好,没有会过面,不晓得他年貌住处。毛仪系陕西凤翔府宝鸡县人,曾在晚村家里买过八十两银子的书,知道他学问好的”等语。臣海兰臣王国栋查书内辞义,类多借道学,以济其悖逆之说。满纸乱言,狂吠不道。翻阅一过,心胆欲裂,断不敢进呈御览。现在公同封固,俟追讯确实,即行请旨焚毁。似此丧心病狂逆贼,虽寸磔不足蔽辜,断难姑容时刻。第刘之珩虽经拿获,因途远尚未到案对质。但他省所拿各犯,不知口供果否相等,不便即请正法,或致同恶漏网。再查曾静状同禽兽,语属猖狂,昨游击邬锦等拿获之时,于该犯衣衫上写对句数联,并云:“蒲潭先生卒于此”。自知罪大恶极,欲寻自尽。幸赖皇上威德,天夺其魄,是以擒获。臣等因该犯自获到案,即经直认,未经查拿之犯,俱一一供明,且查逆书所载,亦无多余党伙。张新华又现在患病,窃虑夹讯致毙,或该犯自行绝食,不得明正极刑,无以快人心而彰国法,是以未加夹讯,现饬按察司加谨看守。似刘之珩、陈立安、廖易等到案质讯确实,即行会奏请旨定夺外。所有首恶曾静拿获日期,及讯过口供,理合会折。谨遣抚标把总李吉驰驿,赍捧奏报。又查曾静所供孙学颜,系山西人。臣等于搜到书籍内,检出《吕晚村古文》二本,系桐城孙学颜编次、作序。篇首又有“桐城孙用克编次”一条,似乎孙学颜即属孙克用。再臣海兰,前赍到供犯单内,开有孙克用一人,系江南淮安府人,与集内桐城孙用克,姓名略同,合并陈明,伏乞睿鉴。朱批:知道了。
【译文】
又查书信内开列的严赓臣、沈在宽、车遇上等人,都是各省已经奉旨查拿的钦犯,又有施虹玉、毛仪、孙学颜的名字。根据曾静供称:“施虹玉是河南南徽州人,年九十六岁,其人已经死了。孙学颜是山西人,我是在古文刻本上见过他的文章,觉得他学问好,没有见过面,不晓得他的年龄和相貌。毛仪是陕西凤翔府宝鸡县人,曾在吕留良家里买过价值八十两银子的书,知道他的学问好”等话。
臣海兰和臣王国栋查看了一下书里边的内容,大都是假借讲学问的名义,来宣扬他悖逆的观点,满纸胡言乱语,忤逆狂吠。翻阅一遍,几乎心胆都要破裂,这种逆书,万万不敢进呈皇上御览,现在共同签字密封,等到追查审问确实以后,便立即奏请圣旨予以烧掉。像曾静这种丧心病狂的逆贼,即使一寸一寸地把他磔死,也不够抵他所犯下的罪行,绝对难以容许他多活命一时片刻的。还有刘之珩,虽然已经抓获,但因为路途很远,还没有到案对质。而且其他各省所拿获的各犯,不知道口供是否相符?所以还不便请旨正法,或致使同党漏网。再查曾静这人,简直形同禽兽一样,语言十分猖獗。前几天游击邬锦等去捉拿他时,看见该犯于衣服上写了几句对朕,并且写了“蒲潭先生卒于此”。他自知罪大恶极,打算寻自尽,幸好仰赖皇上的天威,使上天夺去他的魂魄,才被活捉。臣等因为该犯自被抓获归案,便直认了罪行,还没有查捉的犯人,也都一一供了出来,而且检查他逆书中所记载的,也没有多少党伙。张新华现在又生病,因此考虑如用夹棍重刑会导致夹死,或者该犯自行绝食,不能明处极刑,无法大快人心和彰明国法,所以没有用重刑审问,现在命令按察司严加谨慎看守。等刘之珩、陈立安、廖易等犯拿到时,对质审问确实以后,即共同奏报,请圣旨决定处理外,所有首恶曾静等拿获日期,以及审讯过的口供,现当共同写出奏折,谨派巡抚衙门把总李吉飞马驰驿,捧折赴京奏报。又查曾静供出的孙学颜,是山西人。臣等于搜到的书籍内,检查出《吕晚村古文》二本,是桐城孙学颜编次和作序。卷首正文篇首又刻有“桐城孙用克编次”一条,似乎孙学颜就是孙用克。再者,臣海兰以前带来供犯单内,开有孙克用一人,是河南淮安府人,与文集内的桐城孙用克姓名近似,特此合并奏明,请持上明鉴。雍正朱笔批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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