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传号令

练兵实纪-第七.传号令

第七.传号令
  正行之间,如有言语传报,应该明白晓谕者,务为简约一、二句。俱旗总传声,一旗挨一旗,不许越过,或自前传后,或自后传前。传到之处,仍传回云“知道了”,挨传到原发处止。如有失接传报者,挨查到绝处上一旗总,说传过某语,下旗总说不知,则传过之后,不知之前一旗总不知者,即系他误了,若因而误事,临时军法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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