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桷字季壬,温州平阳人。以上舍贡辟雍。政和二年(1112),获廷对第三名,被授予文林郎、冀州兵曹参军,历任尚书虞部员外郎。

宣和七年(1125),提点福建路刑狱。福州调发防秋兵,钱粮没有满足要求,士兵杀死将领,事变发生突然,吏民奔溃,全城震骇。陈桷进入乱兵之中,向他们讲明祸福道理,乱兵沮丧气馁,要求陈桷上奏将领是自毙而死,陈桷装作听从他们的请求,派人从小路急奏朝廷,并以前面的奏章不实请求处分,朝廷因陈桷应变有方,不予追究。叛兵征调上路后,陈桷在途中追杀首恶二十多人,一方得以安定。建炎四年(1130)五月,又任福建路提刑,不久因病请求奉祠,主管江州太平观。

绍兴三年(1133),陈桷被任命为金部员外郎,升为郎中。当时言事的人都列举细小事务,而忽略重大利害问题。陈桷上奏说:“如今应当专讲治道的根本,修明政事以抵御敌国,不应当像平时那样用烦杂细务干扰皇上。”又说“:刺史县令布满天下,不可能都任用得人,请选拔监司官员,使他权重任久。”朝廷任命他为太常少卿。又陈述攻守两策,认为关键在于得到民心,修明军政。

绍兴五年(1135),陈桷任直龙图阁、知泉州。次年,改任两浙西路提刑。请求设立县乡三老以端正风俗,凡是宫室、车马、衣服、器械都制定等级标准,重视侈靡禁令。绍兴八年(1138),升任福建路转运副使。

绍兴十年(1140),又被任命为太常少卿。恰逢分类编辑徽宗御书完成,诏令收藏敷文阁,陈桷认为:“原来的制度自龙图至徽猷阁都设学士、待制,杂压著令,龙图位在朝请大夫之上,至徽猷位在承议郎之上,每阁之间相差太远,议者怀疑这样不伦不类。直敷文阁的直到徽猷阁与诸阁大同小异,降低班次就会太卑下,应参酌取中,并为一列,不必相差太远,这样才能使名位有序,仰称陛下严格遵守祖宗谟训之意。”又说“:袷祭祖宗用太牢之礼,这是祀典的常例。皇上即位之初,没能具备礼仪,只用一羊,请求参照绍兴六年诏旨,恢复使用太牢。”

绍兴十一年(1141),任权礼部侍郎,赐给三品官服。普安郡王出..,奉诏与吏部、太常寺讨论以往的事例。陈桷等认为太子没立,应该崇高礼仪以维系天下民望,于是以《皇子出..礼例》上报,有人以为太隆重。诏令以不详具典故、专任己意、怀奸附丽等理由,将陈桷和吏部尚书吴表臣,礼部尚书苏符,郎官方云翼、丁仲宁,太常官员王普、苏籍等一起罢免。不久又命陈桷提举江州太平观。

绍兴十五年(1145),陈桷知襄阳府,充任京西南路安抚使。襄、汉地区遭受兵火之灾后,民物凋敝,陈桷请示朝廷,以当今的户数才是太平时的二十分之一,而赋税比那时还多,请求给予减免。次年,金、房州士兵发生叛乱,陈桷派遣士兵平定后上报。汉水决堤泛滥,冲毁居民房屋,陈桷亲自率领军民修筑堤岸,民众赖以平安。因病请求奉祠,朝廷任命他为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绍兴二十四年(1154),改知广州,充任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没到任而去世,时年六十四岁。

陈桷为人宽宏含蓄,以诚待人,淡泊名利。秦桧当政时,以永嘉为寓里,士大夫攀缘依附的,无一不位登显要。陈桷因立螭故旧,被皇上所知,出入顿挫,晚年由奉常少卿擢为权小宗伯,又以议礼不合忤逆皇上被罢免,其节操有足以称赞的地方。自称为“无相居士”。著有文集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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