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字仲修,建州人。考中进士。把所著《礼檀弓义》献给王安石、吕惠卿,二人称誉他,补任国子直讲、太常博士。为了养育双亲,求任扬州教授。年纪不到五十就退休。

很久以后,御史中丞黄履以其恬退向朝廷推荐,起用为太常博士,周常辞谢了。元符初年,朝廷又重申前命,兼任崇政殿说书,升为著作佐郎。周常上疏说:“祖宗各陵的器物只用涂金的,服饰又没有珠玉,务于质朴,表示训戒。自裕陵至宣仁后寝宫,才采用金珠,希望收藏在景灵殿,以遵遗训。”诏令放置在奉宸库。提升为起居舍人。邹浩得罪,周常以讲席身份论救,被贬为郴州监酒。徽宗即位后,召用他为国子祭酒、起居郎,周常从容上言说:“自古以来追求大治的皇帝,未尝不以尊尚志向为先。但是如果溺于富贵逸乐,蔽于谄谀顺适,则志向随之丧失,不可不戒。元..法令制度各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长,不可偏弃。”

当时天气酷热,诏令记注官卯漏时分就不要奏事,依然定为法令。周常说:“本朝记注大多兼任谏官,故凡有言语行动,可以把听到和看到的议论可否。神宗皇帝时,修注官虽然不兼任谏职,也允许在崇政、延和殿向皇帝直接陈述史事。陛下在炎热可畏的天气,暂时停止进对,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作为定令,则必定记在日录中,传记在史书中,让后人看见了,会认为陛下倦于听纳,而忘掉先帝的好意。”此事于是停止了。进升为中书舍人、礼部侍郎。蔡京执政,不能容忍他,让他以宝文阁待制身份出京任知湖州。不久又免职,住在婺州。复任集贤殿修撰。去世,终年六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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