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啼笑因缘》作完以后,除了作一篇序而外,我以为可以不必作关于此书的文字了。不料承读者的推爱,对于书中的情节,还不断的写信到“新闻报馆”去问。尤其是对于书中主人翁的收场,嫌其不圆满,甚至还有要求我作续集的。这种信札,据独鹤先生告诉我,每日收到很多,一一答复,势所难办,就叫我在本书后面作一个总答复。一来呢,感谢诸公的盛意;二来呢,也发表我一点意见。
凡是一种小说的构成,除了命意和修辞而外,关于叙事,有三个写法:一是渲染,二是穿插,三是剪裁。什幺是渲染,我们举个例,《水浒》“武松打虎”一段,先写许多“酒”字,那便是武松本有神勇,写他喝得醉到恁地,似乎是不行了,而偏能打死一只虎,他的武力更可知了。这种写法,完全是“无中生有”,许多枯燥的事,都靠着它热闹起来。什幺是穿插,一部小说,不能写一件事,要写许多事。这许多事,若是写完了一件,再写一件,时间空间,都要混乱,而且文字不容易贯穿。所以《水浒》“月夜走刘唐”,顺插上了“宋公明杀阎惜姣”那一大段;“三打祝家庄”,又倒插上“顾大嫂劫狱”那一小段。什幺叫剪裁,譬如一匹料子,拿来做衣,不能整匹的做上。有多数要的,也有少数不要的,然后衣服成功。——小说取材也是这样。史家作文章,照说是不许“偷工减料”的了;然而我们看《史记》第一篇《项羽本纪》,写得他成了一个慷慨悲歌的好男子,也不过“鸿门”、“垓下”几大段加倍的出力写。至于他带多少兵,打过多少仗,许多许多起居,都抹煞了。我们岂能说项羽除了《本纪》所叙而外,他就无事可纪吗?这就是因为不需要,把他剪了。也就是在渲染的反面,删有为无了。再举《水浒》一个例,史进别鲁达而后,在少华山落草,以至被捉入狱,都未经细表。——我的笔很笨,当然作不到上述三点,但是作《啼笑因缘》的时候,当然是极力向着这条路上走。
明乎此,读者可以知道本书何处是学渲染,何处是学穿插,何处是学剪裁了。据大家函询,大概剪裁一方面,最容易引起误会;其实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譬如樊家树的叔叔,只是开首偶伏一笔,直到最后才用着他。这在我就因为以前无叙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后来,何丽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自然要写上他。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笔了。又如关氏父女,未写与何丽娜会面,却把樊家树引到西山去,然后才大家相聚。有些人,他就疑惑了:关、何是怎幺会晤的呢?诸公当还记得,家树曾介绍秀姑与何小姐在中央公园会面,她们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楼上,指给家树看,她家就住在窗外一幢茅屋内。请想,关、何之会面,岂不是很久?当然可以简而不书了。类此者,大概还有许多,也不必细说了。我想读者都是聪明人,若将本书再细读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说上结局了。全书的结局,我觉得用笔急促一点。但是事前,我曾费了一点考量:若是稍长,一定会把当剪的都写出来,拖泥带水,空气不能紧张。末尾一不紧张,全书精神尽失了。就人而论,樊家树无非找个对手,这倒无所谓。至于凤喜,自以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得和樊家树坠欢重拾,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总之,她有了这样的打击,疯魔是免不了的。问疯了还好不好?似乎问出了本题以外。可是我也不妨由我暗示中给读者一点明示:她的母亲,不是明明白白表示无希望了吗?凤喜不见家树是疯,见了家树是更疯!——我真也不忍心向下写了。其次,便是秀姑。我在写秀姑出场之先,我就不打算将她配于任何人的。她父女此一去,当然是神龙不见尾。问她何往,只好说句唐诗“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了。最后,谈到何丽娜。起初,我只写她是凤喜的一个反面。后来我觉得这种热恋的女子,太合于现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的写上一段,于是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一部分人主张樊、何结婚,我以为不然:女子对男子之爱,第一个条件,是要忠实。只要心里对她忠实,表面鲁钝也罢,表面油滑也罢,她就爱了。何女士之爱樊家树,便是捉住了这一点。可是樊家树呢,他是不喜欢过于活泼的女子,尤其是奢侈。所以不能认为他怎样爱何丽娜。在不大爱之中,又引他不能忘怀的,就是以下二点:一、何丽娜的面孔,像他心爱之人。二、何丽娜太听他的话了。其初,他别有所爱。当然不会要何小姐;现在,走的走了,疯的疯了,只有何小姐是对象,而且何小姐是那样的热恋,一个老实人,怎样可以摆脱得开!但是,老实人的心,也不容易转移的,在西山别墅相会的那一晚,那还是他们相爱的初程,后事如何,正不必定哩。
结果,是如此的了。总之,我不能像作《十美图》似的,把三个女子,一齐嫁给姓樊的;可是我也不愿择一嫁给姓樊的。因为那样,便平庸极了。看过之后,读者除了为其余二人叹口气而外,决不再念到书中人的——那有什幺意思呢?宇宙就是缺憾的,留些缺憾,才令人过后思量,如嚼橄榄一样,津津有味。若必写到末了,大热闹一阵,如肥鸡大肉,吃完了也就完了,恐怕那味儿,不及这样有余不尽的橄榄滋味好尝吧!
不久,我再要写一部,在炮火之下的热恋,仍在《快活林》发表。或者,略带一点圆场的意味,还是到那时再请教吧。
是否要做续集
——对读者打破一个哑谜
由《新闻报》转来读者诸君给我的信,知道有一部分人主张我作《啼笑因缘》续集,我感谢诸公推爱之余,却有点下情相告。凡是一种作品,无论剧本或小说,以至散文,都有适可而止的地位,不能乱续的。古人游山,主张不要完全玩通,剩个十之二三不玩,以便留些余想,便是这个意思。所以近来很有人主张吃饭只要八成饱的。回转来,我们再谈一谈小说。小说虽小道,但也自有其规矩:不是一定“不团圆主义”,也不是一定“团圆主义”。不信,你看,比较令人咀嚼不尽的,是团圆的呢,是不团圆的呢?如《三国演义》,几个读者心目中的人物,关羽、张飞、孔明结果如何?反过来,读者极不愿意的人,如曹家、司马家,都贵为天子了。假若罗贯中把历史不要,一一反写过来,请问滋味如何?这还算是限于事实,无可伪造。我们又不妨再看《红楼梦》,它的结局惨极了,是极端“不团圆主义”的。后来有些人“见义勇为”,什幺《重梦》、《后梦》、《复梦》、《圆梦》,共有十余种,乱续一顿。然而到今日,大家是愿意团圆的呢,或是不团圆的呢?《啼笑因缘》万比不上古人。古人之书,尚不可续,何况区区!再比方说两段:第一是《西厢》曲本,到“草桥惊梦”为止,不但事未完,文也似乎未完。可是他不愿把一个“始乱终弃”的意思表示出来,让大家去想吧。及后面加上了四折,虽然有关汉卿那种手笔,依然免不了后人的咒诅呢!我们再看看《鲁滨逊飘流记》,着者作了前集,震动一世。离开荒岛,也就算了。他因为应了多数读者的要求,又重来一个续集。而下笔的时候,又苦于事实不够,就胡乱凑合起来,结果是续集相形见继;甚至有人疑惑前集不是原人作的。书之不可乱续也如此!《啼笑因缘》自然是极幼稚的作品,但是既承读者推爱,当然不愿它自我成之,自我毁之。若把一个幼稚的东西再幼稚起来,恐怕这也有负读者之爱了。所以归结一句话:我是不能续,不必续,也不敢续。
几个重要问题的解答
由《新闻报》转来的消息,我知道有许多读者先生打听《啼笑因缘》主人翁的下落。其实,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用不着打听的。好在这件事,随便说说,也不关于书的艺术方面,兹简单奉答如下:
一、关秀姑的下落,是从此隐去。倘若你愿意她再回来的话,随便想她何时回来都可。但是千万莫玷污了侠女的清白。
二、沈风喜的下落,是病无起色。我不写到如何无起色,是免得诸公下泪。一笑。
三、何丽娜的下落,去者去了,病者病了,家树的对手只有她了。你猜,应该怎样望下做呢?诸公如真多情,不妨跑到书里作个陶伯和第二,给他们撮合一番吧。
四、何丽娜口说出洋,而在西山出现,情理正合。小孩儿捉迷藏,乙儿说:“躲好了没有?”甲儿在桌下说:“我躲好了。”这岂不糟糕?何小姐言远而近,那正是她不肯做甲儿。
五、关、何会面,因为她们是邻居,而且在公园已认识的了。
关氏父女原欲将沈、何均与樊言归于好,所以寿峰说:“两分心力,只尽了一分。”又秀姑明明说:“家住在山下。”关于这一层,本不必要写明,一望而知。然而既有读者诸君来问,我已在单行本里补上一段了。
(《啼笑因缘》,1930年12月,上海,三友书社)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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